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近年来,莒南县以“林长尽责年”为主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积极探索林长制,使全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一、“林”上发力找“靶向”,瞄准目标精准发力。
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把林业改革发展列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议程,以林长制平台为抓手,紧紧围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重点任务,形成“一管一护一发展”目标体系,释放生态红利。
一是注重综合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和动态管理,认真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摸排,开展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准确查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生物植被分布、保护情况,全面掌握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森林资源现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全域重点,抓住重要节点,制定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保护发展措施,加快实施分级分类科学监管。
二是注重资源保护。梳理工作重点,纾解业务难题,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注重自然保护地管理,抓好森林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保持全县生态系统保护有效、发展得力的良好态势。
三是注重产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探索林业生态优势转化路径,提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放大品牌效应,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板栗产业,建设蓝莓生态产业园,实施林业科技下乡活动,重点指导种苗繁育技术研究;打造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推广木制品、林产品企业精深加工,利用苗交会、林交会、森博会等展会,着重打造“莒南品牌”。聚焦产业发展,抢抓新的发展机遇,助力老百姓改善民生、增加创收、释放活力,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真正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二、“长”显担当谋“大局”,强化责任落实落细。
坚持高位引领、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强化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将全县重要生态功能区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构建“县级负责、镇级运行、村级落实”的高效化、立体化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步打通森林资源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县共设置林长692个,其中县级林长31个、镇级林长209个、村级林长452个,配置技术员156名、护林员313名、公安民警127名。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总林长,分管责任领导任副总林长,相关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林长,划定31个管护责任区域,使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到16个乡镇(街道),通过发挥护林员、技术员、公安民警、网格员、公益性岗位协助作用,做到队伍配备全域覆盖、管理精细、治理有效。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均相应配设,实行专员专管到位上岗,高标准推进制度上墙、规范建设,严格落实上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签发总林长令,作出林业工作批示6次,推动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确保督查巡护责任落实到位。召开总林长会议3次、副总林长专题会议5次,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为牵引,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抓手,提振信心、夯实基础、展现作为。印发《关于提醒县级林长及成员单位做好巡林调研的通知》,落实林长巡林制度,督促县级林长、成员单位带头示范,镇级、村级林长积极响应,及时适时地报送巡林调研信息。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制公示牌31处,公布林长名单、责任区域、林长职责和监督电话,及时更新版面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2023年,县级林长共开展巡林活动142次,镇级、村级林长累计巡林超1567次,专职护林员巡林2721次,通过电话接听、现场办公、问题报送、部门协作,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森林资源督查、林业产业发展等各类问题16个。
三是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林长制主题宣传活动2次,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发布文章、推送要闻,推广工作成效,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为林长制落实提供浓厚社会氛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鼓励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青年群众等加入民间林长行列,组建村庄护卫队、志愿服务队,与基层林业结合,依法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志愿服务、生态宣传和监督活动,与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融合,推进“民间林长+民间网格”工作一体化。今年,莒南县“民间林长”自发巡林21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3场,参加森林防火等志愿服务4次,有效弥补了森林资源管护力量的不足。
三、“制”在创新促“蝶变”,推动效应释能持久。
结合我县实际,以重新塑造督查监管新格局为方向,不断深化林长制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打造符合县域特色的林长制制度体系,推动林长制“革绿出新”。
一是建立健全“目标+任务+问题”责任机制。聚焦落实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总目标责任,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整合全县林业图斑矢量数据,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核心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目标清单。对照林长制考核指标,针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现状和发展目标,按照月度、季度、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任务清单。对群众举报、上级部门暗访督查、地方自查、巡林反馈等渠道发现的涉林问题,拟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交办属地乡镇(街道)及有关主管部门限期整改销号。县级林长要带着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问题清单去巡林,对问题交办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逐项建立整改反馈清单,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二是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县检察院联动,坚持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出台《莒南县林长制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举办临沂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举办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座谈会,就抓好“林长+检察长”联合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协调程序,落实制度保障,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检察、司法保护与公益诉讼衔接。出台《莒南县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制定“因树制宜、一树一策”管护模式;开展古树名木巡查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全县35株古树名木存在的问题下达《检察建议书》11份,及时督促整改,制定具体保护对策,为古树名木立起司法“保护盾”。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对全县野生动物交易场所、栖息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拉网巡查,严厉打击捕捉售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缴获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32只、清理猎捕野生动物工具11个、违法犯罪立案查处5件。为巩固联合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活动5次,推进依法管林治林持续做深、做细、做实,形成强大法治护林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林长考核督促+乡镇(街道)绩效评价”效用机制。将森林督查等纳入县级林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月印发“莒南林长”工作简报,总结报送林业工作成效;建立全县林长工作群,制定工作晾晒制度,汇总通报巡林督导工作进展;针对效率不高、办事拖沓、整改滞后等情况,下发督办函16份,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为营造争先进位的氛围,制定《莒南县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从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化、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等7个方面、24项考核指标和加分项、减分项,实行量化考核,鼓励乡镇(街道)比学赶超。
林长制要想发挥实效,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最末梢,就必须瞄准“三大目标”,落实“三大责任”,创新“三大机制”。下一步,莒南县将树牢不松劲、不怠慢、不停步的思想,保持强协作、抓保障、稳落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林长制基层实践,推进县级林长、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协同发力,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挖潜力、添活力、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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