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10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两个政策文件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为深入了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重点难点问题,“广小林”对相关内容进行归纳整理,一起来学习吧~
0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实行“三权分置”,具体含义是什么?
“三权”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置”是“放置”的意思。“三权分置”,意思是说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种权力可以分别归属不同的“主体”。这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0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其所有权能不能归承包者?
不能。无论怎么改,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
03集体林地的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力?
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体现在对集体林地的发包权、调整权和监督权。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主体对承包方而言,就是指其“甲方”。
04集体林权改革的对象是“集体林地”还是“集体林”?
是“集体林地”。既有林分,也有不满足“林分”条件的“其它地类”,如:未成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
05集体林地承包期一般多长时间?承包期满后可以续包吗?
30~70年。承包期剩余10年时,承包人就可以提出与发包方(村委会)签署续包合同。续包期应从承包期满起算。
06本村村民进城落户后,其承包的林地是否可以没收?
不能。可以鼓励其有偿转让。
07集体林地承包期满后村委会(发包方)能否打乱重分?
不能。应维持大多数承包户原承包地块不变。对于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等引起的范围变化,可以调整其承包范围。
08集体林地的经营权是指哪些权力?
一是经营者可以自己经营,二是可以依法流转,三是可以向融资机构抵押贷款,四是可以申报林业项目,五是可以申请林木采伐,六是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
09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终止后怎么办?
可以将其经营权转让给下一位承包方。鼓励受让方(下一个承包方)应以公允的价格接受今后的经营权。
10受让方(接手承包经营者)拿到林地经营权后有哪些基本权力?
有关文件指出:凡流转期满5年以上者可以获得以下事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