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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全县师生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媒体:金平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佚名
专业号:开远市林草局 2024/2/27 11:06:16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全县师生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春季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在此特向全县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家校携手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一、执行防火规定,坚决做到“十不”

森林防火,从我做起,各位老师、同学及家长朋友们要做到“十不”: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生火取暖,不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盲目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二、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防止孩子在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家长发送温馨提醒,提醒做好火灾防范、规避火灾风险,加强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四、勇于监督举报,保护森林资源

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并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严禁擅自进入火场扑救,未成年人不得参与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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