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城乡融合,破除“三不”现象
半月谈评论员 韩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这一论述,为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指明方向。 基础设施条件仍待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全面脱贫攻坚的实施,大大改善农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但城乡差距依然较大。 农业产业形态仍待升级。近年来,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标准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一些地方农业生产规模小、机械化水平低、产业链条不完整、经营理念不够先进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总体依然不高,农业品质化、品牌化道路依然漫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从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来看,尽管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但绝对值在扩大。当前一些农民面临收入来源收窄困难,城乡收入差距存在进一步拉大的可能。 正因为农业农村发展尚存短板,党中央才强调通过“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一方面把城市的人才、资金、技术、理念等资源要素注入农村,为农村发展提供动力支撑;另一方面把农村的产品、环境、生态等资源要素推向城市,通过消费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中央出台《“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使得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制度逐步健全、机制逐步确立,但城乡融合因涉及农民权益有效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问题,城乡要素顺畅流动仍存堵点,农村要素单向流动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城市资金下不去、人才留不住、技术用不了等“三不”现象,仍是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务必破除此等制约性因素。 ——进一步健全金融支撑机制,破解城市资金下不去的问题。众所周知,农业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回报慢、效益低、风险大等特点,本就很难吸引资金,加之农民生活生产资料金融属性不强、农民抵押物少等因素,资金普遍对“三农”望而却步。针对此,一方面要持续完善农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应险种,提升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健全人才保障机制,破解城市人才下不去的问题。近年来,各地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对农村劳动力提供业务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但农村地区高端人才稀缺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善,重要原因是产业发展不充分、人才配套不完善,无法对高端人才产生吸附力。为此,要从产业培育这个根本着手,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同时努力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人才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以产聚才、以才兴产的良好循环。 ——进一步完善产业配套体系,破解城市技术用不了的问题。加快高新技术应用,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在一些地区,技术推广应用存在水土不服问题,一方面无法适应精细化、特殊化的作业要求,另一方面价格不亲民,无法调动群众使用的积极性。为此,要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持续改善农村土地耕作条件,同时要为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制定特殊的激励政策,采取奖补等举措提升生产效率和标准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