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往林业经济活动过程的总称,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事件,包括林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思想的变迁等。
中国林业经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近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个时期。
01 原始社会时期 (远古~公元前21世纪)
原始社会时期的一切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森林资源,衣、食、住、行均如此。林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林木种植.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利用都开始了。先民不但可以用木材制作各种生产生活器具,而目已经能够建造木制建筑等复杂结构。在母系氏族公社时职,土地、牲畜,森林、河流均属氏族成员共有,到原始社会后期,设置了专门林业管理机构,安置了官责分工管"益主虞、山泽辟”。这一时期林业经济的特点主要有: 1.人类社会对森林资源的消耗较小,森林资源丰富;2.林业技术水理,平低,林产品品种不甚丰富;3.林地为公共所有。
02 奴隶社会时期 (前21世纪~前476)
林业经济进入奴隶社会后,其内容更加丰富。有组织的森林采伐活动增多,大手工业者以强大的经济势力垄断山林,使用大批僮仆和雇工采伐山林。木材交易活跃,出现大规模的木材采运交易。木材应用广泛,可用于制造车、船、筏、建筑等,且工艺相当复杂。森林产品类别更加丰富,出现了以割漆、养蚕、收获果实为目的经济林人工种植。山林管理机构更加健全,西周时出现了“山虞”“林衡”“柞氏”等林业管理机构,注重山林采伐和封禁的时间管理,有按照季节采伐林木的规定。
03 封建社会时期 (前476~1840)
历代的封建统治者,对林业无一定的方针政策,时而封禁,时而开放。受毁林开荒、战争、造船、修造宫殿陵寝等影响,森林资源被大量采伐,森林面积渐次减少。人工林种植则颇受重视,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风景林、寺庙林均有所营造,特别是历代重视桑蚕养殖,桑树培育技术较为成熟,种桑养蚕成为较为普遍的林业生产活动。木材采运与加工技术有了较大进步,木材采运业、木家具加工业、木制建筑业、木材造船业等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林产品市场交易频繁,木商在林产品贸易中起到重要作用,出现木材价目表法、龙泉码价、百寸料法等木材定价方法。林业经济思想活跃,战国时《孟子》中提出“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的林业思想,北魏《文民要术》中总结了农林间作和林木轮伐法等林业技术,历代农书中多有记载林业经营获利的方法。
04 近代林业时期 (1840~1949)
中国近代属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森林资源丧失和被掠夺,特别是东北的森林资源被占领最为严重。林业产业是重要的经济部门,木材仍是林业生产中最重要的产品,木商较为活跃,南方木材市场兴起,特别长江流域大城市及清水江流域木材流通行业繁荣。制材工业、纸浆工业、胶合板工业、火柴工业已经形成规模,桐油、生漆等林产品的出口量激增。林业经济管理向法制化迈进,1914年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国第一部《森林法》,1915年公布了《森林法施行细则》,同年又公布了《狩猎法》,192年公布了《特猎细则》。1923年公布了《造林运动实施方案》,1930年公布了《堤防造林及限制倾斜地垦殖办法》。抗日战争期间,林业生产发展缓慢,日本侵略军在沦陷区对森林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林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49 ~2020年,中国林业经济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1978年,是木材利用阶段。在国民经济恢复建设时期,林业的一个基本目标是满足国民经济对木材的需求,相继建立了135个国有大中型森林工业企业,林业系统曾经位列国民经济各部门前5名。第二个阶段是1979~2020年,是全面利用阶段。改革开放后,贯彻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指导思想,由以产业为主向以公益事业为主转变;由无偿利用森林生态功能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转变,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转变: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转变。实施了六大林业工程,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促进林业产业振兴。2020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松香、竹材、竹制品、人造板、家具等产品产量均居世界首位;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利用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民营林业经济在林业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在林产工业总投入中民营资本占绝对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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