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总林长会议精神,做好全公司禁牧宣传工作。4月14日、15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联合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公司纪委、生态保护部及党委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深入林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牧宣传活动。
活动以进一步加强公司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指导思想,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意识为目标,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森林公园法》《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主线,重点宣传《吉林省政府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关于开展林场“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要求,明确宣传主体及宣传措施,推动形成全公司上下齐抓共管禁牧工作的舆论氛围。
为期两天的联合宣传活动,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文字与声像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形式多样,不留死角。期间,各部门共计出动宣传人员130余人次,车辆25辆次,先后在50余个林场、村屯、管护站及检查站循环播放《吉林省政府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宣传广播,向辖区内职工群众、村屯居民发放宣传单2000份,在林区主要地段、各林场和各自然村屯悬挂条幅70条,封山禁牧公告500张,入户与辖区各黄牛养殖大户签订禁牧承诺书50余份。
下一步,公司各部门、单位将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禁牧宣传行动,各林场将继续在入山口醒目位置、重要地段悬挂条幅、张贴禁牧公告、出动禁牧宣传车到辖区毗邻村屯通过广播、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禁牧宣传;木材检查总站、森林管护大队将在各自检查、管护分站发放禁牧宣传单、张贴禁牧公告,严禁放牧人员入山;公司党委工作部将开辟禁牧宣传专栏,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对全公司禁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公司纪委将按照党规党纪,对违反封山禁牧工作规定,利用林场资源违规揽牧、放牧,收取好处、中饱私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资源管理部、各林场将在开展大型禁牧宣传活动期间与辖区各黄牛养殖大户入户签订禁牧承诺书,教育引导养殖户知晓并遵守封山禁牧各项规定,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实施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封山禁牧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不断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郭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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