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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救护野生动物

媒体:原创  作者:陶思明
专业号:陶思明 2023/3/1 20: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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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救护因故难以走出困境、生命旅途面临危险的野生动物,是保护工作职责之一,更是人们爱心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这是救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依据。

从实践看,救护情形有很大拓展,也确实解救了一些落难野生动物。如有的不慎跌落引水渠、水电站等构筑物上不来,有的跳越各种围栏等卡在铁丝网上下不来,有的碰触建筑物和生产设施腿脚骨折或翅膀掉落,有的被渔网树枝缠身或正中兽夹猎套动弹不得,有的被下药中毒,有的被盗猎变卖身陷囹圄等,一旦发现后人们总是想方设法予以解救,能放生的绝不滞留,行动有困难的恢复健康后即行放生。这些都非常好,真正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无论自然世界还是人类社会当自有公论。

不过,救护也一直存在扩大化的倾向,一些种类的野生动物只要暴露在人的视野,便不分青红皂白当作问题动物予以救护,致使没有受到威胁、不曾陷入困境而状态正常的野生动物,也可能被救护甚至长期持有不放。如据报道,今年一月上旬四川芦山县有进村串门的健康大熊猫,被救助到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雅安碧峰峡基地,理由是做进一步检查。二月下旬,北戴河海岸一只背靠礁石在沙滩上晒太阳的小海豹,被救助到游乐场所秦皇岛新澳海底世界,理由是进行全面体检,等长大一些再放归大海。还有一些对老弱病残个体的救护,甚至深入到食物链救护正被捕食的动物等。

救护的目的是帮助野生动物摆脱威胁、走出困境,重获自由。但野性的动物和理性的人之间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人类成功驯化的植物种类很多,驯化成功的动物种类却很少,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野生动物本性“野”而排斥人,特别害怕被人捉拿失去自由,决定了救护也非尽显绝处逢生,救护现场目标动物被吓得瑟瑟发抖,为其解除痛苦却也强烈反抗是常有的,如果随后转入人工饲养,多拒绝进食,甚至以死抗争。

这方面教训很多,也有很多呼吁。如广西救护海关查扣的穿山甲,成活率在20%以下;四川暂养有案在身的小熊猫,7个月时间1/3死亡;辽宁救护被盗100只斑海豹幼崽,死亡率40%;雪豹分布在高山寒地且不耐人工饲养,青海某动物院救护存栏多只,代价不得而知。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坦言:“野生动物警惕性太高,放在救助中心它们都不吃食,大多都会饿死。”湖北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认为刚出生的麋鹿,如果沾上了人的气味,就很难成活,呼吁人们“看到刚出生的小麋鹿,不要去打扰它们。”有专家针对繁殖季节各地动物救护中心经常收到雏鸟和乌龟,认为动物的生存自有其法则,关心动物生命虽然重要,不过它们可能不需要你的救援!

现实无不昭告自然生态的复杂性,酷爱管理自然的人,其许多“善行”对生而自由的野生动物可能就是“恶果”,救护很难能做到救当所救、被救护者都称心如意。严格依法救护野生动物,就是要紧扣“威胁”和“应急”情形,把救护作为非常严肃的事情去办,防止好心办坏事。强调基于充分理由不得已而救护的被动性,没有受到威胁的坚决不救护,一旦除困解危重获自由后能当场放生的绝不留恋。培育市场经济必须管住伸向市场的手,保护野生动物也有同样的需要。

要严格依法救护野生动物,还必须深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爱护野生动物但不溺爱,坚持预防优先减免威胁因素,更不借救护图利。

1.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不能将某些见到的野生动物一概定位成问题动物,要学习上海市民同数千只野生貉平安相处的境界。

2.谁亲不如爹娘亲,见到小动物即认为被抛弃或走丢完全不是事实,其爹娘可能就在周边,最好的怜悯就是迅速离开。

3.弱肉强食,救护老弱病残不但妨碍种群进化,尤其断了捕食动物的食物来源后,逼迫其伺机捕食家畜家禽,会加大人兽冲突,任其自然反而有利各方。

4.人工设施很多都是野生动物的威胁,必须强化生境保护管理,为其创造更为安全的生存环境,降低受困受伤需要救护的几率。

5.经济上对某种野生动物有需要可以合法取得,偶遇后就权当碰见了一只丑小鸭,不要理睬,不起贪心,不施救护,除非它身陷无法克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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