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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抓实“林不与粮争地” 巩固耕地保护成果

媒体:原创  作者:贵州省林业局
专业号:贵州省林业局 2024/4/10 9:49:35

一是加强耕地和林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丹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利用乡镇“赶集日”向群众集中发放耕地林地保护政策宣传资料,全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下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解读林地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全面宣传林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确保政策知晓到位,让林地耕地保护的理念深入群众心中,正确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发展观,正确理解耕地和林地保护政策法规。各乡镇(街道)强化耕地保护“六个严禁”宣传力度,在辖区行政村印刷永久性宣传标语1200余处(条),其中包括“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内容。

二是严守耕地红线,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推进科学国土绿化。全面推行带图斑、带位置上报和下达造林绿化任务,从源头杜绝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造林绿化。2023年全县不占用耕地面积,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0349亩。

三是强化耕地保护,落实造林绿化政策。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耕地造林不核实造林面积,耕地上发展种苗不予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禁止性规定。对新发生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一律不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造林补助。县林业局对新申请在耕地上生产经营苗木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办理许可证的到期后不再延续。同时引导群众科学退林还耕,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实行退耕还林上图入库管理。

四是科学退林还耕,增加耕地资源面积。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分析、实地核查疑似图斑,掌握耕地流向林地的情况及成因。按照省、州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的要求,全县耕地流向林地图斑共计621个,面积772.68亩全部恢复整改完毕。县林业局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综合考虑生态区位、保护价值、乡镇发展意愿等因素,调整退出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12.03公顷(180.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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