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2020公益林项目”资助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堰塘村开展高山茶园种植和养护活动,践行并倡导“两山”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工作同步进行。现根据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实施成果核查单位,相关费用由“2020公益林项目”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1. 主要工作内容:
(1)对项目实际植苗面积进行测定,对实际保存的植苗数量进行核验,并在项目建设区内随机抽取30个点位进行植苗保存率调查;
(2)根据项目预期达成目标以及实际开展活动情况,对项目实施产生的公益价值、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 核查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文斗乡堰塘村。
3. 核查对象:核查2021年冬至核查时,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委托开展的“湖北生态扶贫公益林种植”活动建设的茶园——规划建设的213亩691410株茶苗和65.7亩3383株香樟。
4. 工作成果要求:
(1)实际植苗面积和数量核查情况报告;
(2)提供实际植苗成活率调查报告,包括每个点位的植苗成活率调查情况、带坐标位置水印的照片和调查记录视频;
(3)形成“2020公益林项目”实施成果综合评估报告。
5. 执行周期:原则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开展完项目活动。
6. 活动预算:由“2020公益林项目”支持,项目总体预算不超过¥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申报机构申请条件
1. 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基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开具正规合法票据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 申报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 申报机构需具备工程勘察、测量能力;具备茶叶种植经验和查验茶苗成活率的能力。
4.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5.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申报文件要求
**申报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材料文字及格式。
1. 封面页:申报活动名称、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盖章)等。
2. 机构介绍以及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需盖章)。
3. 申报机构获得荣誉及获奖证明。
4. 项目负责人介绍以及职称证明。
5. 申报机构具备开展相关活动能力的证明材料、预期投入本次核查活动的团队介绍和设备清单(以提供的设备采购证明为准)。
6. 活动实施方案和预算,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及参照国家相关费用规定(参见文末附件预算模版)。
7. 工作提交成果描述(至少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要求,如有其他预期成果可一并描述)。
8. 近五年内在国内开展的类似项目业绩展示(不少于三个,评审组将对提供的案例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9.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00前
2. 材料要求: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盖章,扫描后发送邮件,并邮寄两份纸质材料至下方收件地址
3. 邮件地址:zhaowenyue@cepf.org.cn
4. 邮件主题:“核查活动 申报机构全称”
5. 收件地址: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赵老师,010-67173592
6. 咨询方式:项目管理部 赵老师,010-67173592
五、评审程序声明
1. 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进行发布。
2.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应征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我会将尽快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申报机构代表以线上形式召开答辩评审会。
3. 根据综合评审后候选机构排名,第一候选人将作为拟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进行公示。
4.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机构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5. 如果专家评审小组认为申报机构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申报机构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活动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机构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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