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一、发展林下经济的路径
发展林下经济是个系统工程,林草、林药、林牧、林禽……形式多样、内容复杂,最重要的是科学选择具体操作路径。
(一)加强部门沟通与合作,注重规划引导。
必须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融合在一起。
(二)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益。
1、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发展种植业,因地制宜开发林果、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等模式。
2、大力发展林下养殖。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立体养殖,大力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模式。
3、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等产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
4、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经营加工,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发挥集群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建立林权交易中心和林产品专业市场,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推进森林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按照性质不变、渠道多样、捆绑使用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综合开发、经济结构调整、畜牧养殖、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在资金使用上完全可以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技术服务,提高产品质量。
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林下经济产品质量。
(五)建立销售网络,培育龙头企业。
集中力量,引进和培育有实力、讲诚信、影响力大、辐射力强的企业,并通过龙头企业辐射带动,采取"龙头企业 基地 大户 农户"等模式,引导农户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建立市场销售网络。抓紧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二、发展林下经济的模式
(一)林禽模式
在速生林下种植牧草或保留自然生长的杂草,在周边地区围栏,养殖柴鸡、鹅等家禽,树木为家禽遮荫,是家禽的天然“氧吧”,通风降温,便于防疫,十分有利于家禽的生长,而放牧的家禽吃草吃虫不啃树皮,粪便肥林地,与林木形成良性生物循环链。在林地建立禽舍省时省料省遮阳网,投资少;远离村庄没有污染,环境好;禽粪给树施肥营养多;林地生产的禽产品市场好、价格高,属于绿色无公害禽产品。
(二)林畜模式
林地养畜有两种模式:一是放牧,即林间种植牧草可发展奶牛、肉用羊、肉兔等养殖业。速生杨树的叶子、种植的牧草及树下可食用的杂草都可用来饲喂牛、羊、兔等。林地养殖解决了农区养羊、养牛的无运动场的矛盾,有利于家畜的生长、繁育;同时为畜群提供了优越的生活环境,有利于防疫。二是舍饲饲养家畜如林地养殖肉猪,由于林地有树冠遮荫,夏季温度比外界气温平均低2~3℃,比普通封闭畜舍平均低4~8℃,更适宜家畜的生长。
(三)林菜模式。
林木与蔬菜间作种植,是一种经济效益较高的模式。林下可种植菠菜、辣椒、甘蓝、洋葱、大蒜等蔬菜,一般亩年收入可达3000~5000元左右。
(四)林草模式。
该模式特点是在退耕还林的速生林下种植牧草或保留自然生长的杂草,树木的生长对牧草的影响不大,饲草收割后,饲喂畜禽。
(五)林菌模式。
在速生林下间作种植食用菌,是解决大面积闲置林下土地的最有效手段。食用菌生性喜荫,林地内通风、凉爽,为食用菌生长提供了适宜的环境条件,可降低生产成本,简化栽培程序,提高产量,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产空间,而食用菌采摘后的废料又是树木生长的有机肥料,一举两得。
(六)林药模式。
林间空地适合间种金银花、白芍、板蓝根等药材,对这些药材实行半野化栽培,管理起来相对简单。
(七)林油模式。
林下种植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油料作物属于浅根作物,不与林木争肥争水,覆盖地表可防止水土流失,可改良土壤,秸秆还田又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八)林粮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1~2年树龄的速生林,此时树木小,遮光少,对农作物的影响小,林下可种绿豆、大豆、红薯、洋芋等农作物。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