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鸟类的栖息地,鸟类是湿地的跃动精灵。4月23至29日是山东省湿地保护宣传周,也是山东省第43届“爱鸟周”。为增强公众湿地保护和爱鸟护鸟意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4月26日,县林业中心组织志愿者开展了以“依法保护湿地 共享绿色空间”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在沭河公园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讲解湿地和鸟类保护相关知识,向群众介绍鸟类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湿地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呼吁广大公民自觉增强湿地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风尚。
近年来,莒县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湿地的自然景观和生物资源,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湿地和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对于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加强督导;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出售、利用、运输、邮寄、寄递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食用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结合“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牌,分发明白纸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持续关爱湿地、护飞候鸟,积极参与绿美莒县生态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湿地修复工作,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莒县沭河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对宣传警示牌、步道、监控系统进行更换维修,栽植芦苇、大叶朴等水生植物,完善湿地生态系统。四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打造野生动物“安全圈”。县林业中心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电话,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捡拾的野生动物,中心全力救护,对符合放生条件的,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今年以来已救助斑鸠、黑翅鸢、戴胜、貉共4只,放飞环颈雉、鸿雁、鸬鹚共4只。
当前,县林业中心正努力推动野生动物救助站及研学基地的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山东省“清风行动2024”,加强部门合作,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巡护值守,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湿地和鸟类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关注和保护湿地、鸟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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