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林长制是党中央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衡阳市委、市政府把林长制作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建设的重要生态保障。围绕“责任落实、制度运行、工作基础、督查考核、主责主业”,坚持“五高”工作要求,形成了市林委会领导、各级林长负责、成员单位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林业工作全新格局,全市林业事业发展平台更广、执行效率更高、发展实效更好。
高规格推动责任落实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林长制工作。衡阳市委书记刘越高,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带头履行林长职责,签发林长令2道,多次巡林督导,组织召开2023年市林长会;出台《衡阳市林长巡林工作规则》,市林委会市级林长和成员单位主动落实林长巡林、调研督促等职责,县市区林长和成员单位在市林长会上进行了述职。今年以来市级林长签发涉林工作批示37件,市县两级林长组织召开林长会15次,发布林长令16个,巡林1100余次。
高要求推进制度运行
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林长制调研,提出了宝贵意见;市林长办制定下发全市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联动成员单位协同共推涉林重点工作落实。对市县乡三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不断规范完善林长履职信息;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和品牌,如耒阳市打造“护林员+湾村明白人”、衡南县推出“林长制+屋场恳谈”、常宁市建立“林长+检察长”、衡东县建立“林长制+县委巡察”等。引导社会参与,组织民间“公益志愿林长”开展巡林活动57次。全市林业工作多次得到新华社、新华网、经济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宣传推介。
高标准筑牢工作基础
全市划定“一长四员”管护网格2883个,共设市县乡村四级林长10262名,配置护林员2893名、科技员373名、监管员288名、执法员299名,有效发挥护林员在森林火情核实和科技员在森林督查核查中的重要作用;市县两级在林业部门单独设置了林长制工作机构,6个县市编办明确在乡镇林长办加挂林业站牌子,实行办站一体化。制定下发《衡阳市乡镇林长办实体化建设工作方案》,175个涉林乡镇(街道)明确了林长办专职人员,推行实体化运行;加强基层履职能力建设,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林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班,县乡两级240余名林业专干参加培训。
高效率推进督查考核
围绕推动林业重点工作落实,市林长办发挥林长制制度效能,将林长制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制定下发了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下发“一函一单一谈”(交/督办函、提示单、约谈)22件,工作通报8期,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18期。今年省总林长会《省林长制督查暗访专题片》交办问题,市林长会专题研究,市林长办积极督办,并现场督导,按时提请销号。在防火特护期,协作联动成员单位,市级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导,市林业局派出15个督导组对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实施帮扶督导。
高质量聚焦主责主业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聚焦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四新”成效。生态保护取得新突破。2022年度森林督查案件全部销号完毕,2023年第1、2期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到位34个,第3期森林督查图斑核实已完成,第4期森林督查图斑下发率达91%。通过采取重点乡镇挂牌督办、县级交叉检查等举措,全市森林督查各类问题数据呈现断崖式下降趋势;组织开展“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专项行动,共清理、整理生态环境问题(线索)181个,完成整改133个,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清了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思路。
生态安全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五全一常态”机制作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基础建设两年行动,已完成林火阻隔系统建设647.78公里,蓄水池建设8628立方米,完成8支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治理火险隐患线路近2万余米,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持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共除治枯死松木10.58万株,完成除治面积4.27万亩。
生态提质取得新进展。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省2个),目前完成人工造林10.47万亩;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通道绿化三年行动,今年已完成6474.6公里;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获奖项总数名列14个市州第一名。
生态惠民取得新局面。围绕以油茶产业为重点,全面推进竹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林业产业特色发展,着力实现产业增值、林企增效、百姓增收。今年完成油茶新造13.01万亩,低改26.4万亩。成功争取了总投资11.87亿元的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落地实施(全省唯一),圆满承办了2023年全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持续巩固衡阳油茶在全国油茶产业的先行者、领跑者、示范者优势,擦亮了“衡阳油茶”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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