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体会
(2024年7月21日)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次会议无疑是一次历史性、标志性的重要会议,世界瞩目,世人关注。接下来就是如何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决定》内容,这需要用心用功细学、研学、联系实际学;用时用力苦干、巧干、真抓实干。作为一个从事农业、农村产业的民营企业,我们又应该如何领会三中全会和《决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谋发展、抓落实呢?下面就这个问题谈点个人学习体会。
首先,要坚定改革发展信心。实事求是的说,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世界爆发蔓延以来,世界经济一直处在低迷不振和增长乏力状态,受世界经济和疫情的双重影响,我国的经济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最主要的是社会投资和大众消费的信心和欲望严重不足,大家的现实感是:现在的生意很难做,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做实体经济更是难上加难。握紧自己的钱袋子“不投资、少开销”、等待观望已成为不少人的普遍心态和共同选择。信心产生动力和活力,信心来自我们对这次三中全会和《决定》所给予的美好期待。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三中全会和《决定》有关民营经济、“三农”方面的论述,从中就能获得精神力量。关于民营经济方面:三中全会和《决定》在强调“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之下,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决定》还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囯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要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特别是,提出了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就意味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始从政策、制度层面上升到囯家法律层面,使原有的政策、制度、措施更加系统、稳定,更富有权威性。“三农”方面,有直接关联的内容主要是: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应链,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在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就有“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决定》明确提出,把“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三个着力点。在“七个聚焦”里就有“聚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强调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些都与“三农”有密切关系。《决定》还提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这也是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新导向、新机遇。等等。相信国家相关部委还将根据三中全会和《决定》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到时我们将会看到更多、更具体、更丰富的政策措施。这里我们还应看到:这次全面深化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调配套、同向发力和整体效能,这就是说,城市改革会牵动农村,农村改革也会连动和影响城市,新型产业的布局和兴起会牵动、影响农业和农村,等等,对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不应孤立的看待,而要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体制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中去把握其中蕴藏的含金量,抓住一切可能的发展机会。当然,大家更关注和关心的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决定》描绘的美好蓝图、制定的政策措施能不能真正落地见效?对这个问题,《决定》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明确各实施主体和责任,持续开展专项督察、全面督察和综合督察。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就抓好落实这个问题指出,改革要重视谋划,更要抓好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相关地方、相关部门、相关领域要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我们的信心来自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决定》精神,来自精神的贯彻落实,更来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坚信美好蓝图一定能够变为现实!
二、要在“结合”上做好文章。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和《决定》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把准实质,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同样,民营企业也要善抓发展机遇,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发力点。作为扎根“三农”的民营企业,“结合”的重点和方向应注意在“融合”上用好政策,找出路、谋发展。2023年4月7日,我写过《“融合”,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就此谈了一些肤浅看法,今天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决定》精神,确实令人振兴,也开阔了思路,下面再写几点思考和建议:一是要在“城乡融合”上谋发展。我的理解是,城乡融合的核心是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尤其是城市人群向农村的回流,如果没有这种流动,农村就会存在大量的“空壳村”,就没有活力。城市和乡村这种人的融合、流动,必然会带来物流、车流、信息流、资金流、交易流、消费流,农业农村就自然会活起来。现在适合城市人群回流的“假日经济”、“休闲经济”、“城郊经济”、“养老经济”、“研学经济”等,都是承接城市人群的重要载体。《决定》提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这就意味着,未来大中小学生到农村接受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将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市场。作为投资“三农”的企业就要善于把载体建设好,做到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设施完备、服务高效,对城市人群的回流产生吸引力。城市人流带动农村产业,农村产业又反过来吸引城市人流,包括回乡返乡人员,这就是城乡融合带来的城乡互动和良性循环。二是在“产业融合”上谋发展。要根据自己现有产业平台的特点和优势,融入相关度较高的产业和业态,实现多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比如黄河以南很多省特别是江西、湖南两省农村油茶产业很普遍,可以走“油茶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研学教育”等等。投资新项目也应该考虑“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能性。三是在“资源融合”上谋发展。各地区、各企业所拥有的资源不尽相同,均有差异,不同和差异就会产生不同的需求,为资源融合提供了条件。比如,有的企业有资金但没有好项目,而有的企业有好项目但缺乏资金;还有在农村发展养老、康养产业,需要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助力,等等,这就是资源的互补性带来融合发展的可能性。四是在“实数融合”上谋发展。落户于“三农”的企业都是经济实体,或者都属实体经济的范畴,要实现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就要积极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形成智慧农业、电商农业、网红农业,这方面有很大的实践探索和融合互惠的发展空间。五是在“国民融合”上谋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经企业各有优势,可以在优势互补上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混合制经济。这符合中央的一贯政策,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为了使更多的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走进“三农”,与从事农业的民营经企业合作,国有企业作为合作的主要方还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顾虑,简化决策流程,双方合作只要体现利益均衡分享、合法共享、相互尊重、高效运行,就能开辟“国民融合”发展的新天地。总之,新一轮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新一轮发展机遇正扑面而来,宏观经济环境正在改善,作为微观经济主体我们应该坚定信心,应该主动作为,任何悲观等待都是没有根据的和不可取的,事实证明:成功总是属于那些善抓机遇、执著坚定、不畏艰险、不懈奋斗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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