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人 为了贪吃,
不惜干违法犯罪的事!
云南两男子非法捕猎,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猎杀,
被带回家中,两人平摊食用。
日前,宾川县公安局平川森林派出所在巡逻和走访中得知, 有人在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利用设扣子的方式对野生动物和山区群众家养的山羊进行非法猎捕。在掌握相关线索后,办案民警对永胜县片角镇涉嫌非法捕猎的锡某某和徐某某家进行依法搜查。
在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非法捕猎现场, 民警现场查获锡某某和徐某某用于非法捕猎的扣子86个,非法捕猎到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獐子(林麝)时遗留的毛若干,被扣子致死的山羊尸体3具。
在进一步审理中,嫌疑人锡某某和徐某某交待,他们二人是因为先前到宾川县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一带捡菌子时,发现有大量獐子粪便,就起心想猎捕獐子。二人邀约结伙,多次窜至朵背箐尖山一带,采取以下扣子方式进行非法捕猎獐子。
没想到, 在非法捕猎过程中,将附近村民家养的山羊致伤致死12只。2023年2月19日,二人又窜至非法捕猎现场时,发现捕到了一只獐子, 二人便将非法捕猎到的獐子带回家中,平分食用。
目前,嫌疑人锡某某和徐某某2人对自己的非法猎捕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宾川公安机关已对锡某某和徐某某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对2人用于非法猎捕的工具和自制枪2支、射钉弹药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