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各类草种产量超过7万吨
记者12月27日从国家林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国家和省两级、原地异地和设施保存3种方式相结合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以草种为例,2024年,我国各类草种产量超过7万吨。优良草品种选育和草种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草种自给率逐步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草原的生态功能定位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对优良乡土草种的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扎实推进草种业高质量发展,从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优良品种选育培育,草种扩繁生产等多个环节全面发力。
国家林草局草原司司长李拥军介绍,截至目前,各地已建成并达产的生态修复用草种繁育基地面积近60万亩,年产草种近2万吨。已形成青海20万亩披碱草种子、内蒙古10万亩羊草种子等大规模优良乡土草种扩繁基地。涌现了蒙草集团、三江集团等龙头企业,以及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羊草小镇等亮点项目。
近期,国家林草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启动草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布局建设一批具备现代化生产水平的草种生产基地,带动我国草种生产能力提升。预计2025年,各地草种繁育基地达产面积将增长到80万亩以上,可用于生态修复的草种生产总量有望超过3万吨。
我国还不断提高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启动草种质资源普查。目前已在内蒙古、青海布局建设以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为主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分库,启动国家草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建设。确定了30处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
种质资源是重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事关国家种业安全、生态安全。
草种资源保护是我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缩影。
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司长李冰表示,我国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在全国布局建设“1主6分”7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其中,山东分库、新疆分库、湖南分库已投入使用,内蒙古分库、海南分库将于2025年投入使用,内蒙古分库也是目前唯一以草种质资源为主的国家库,雄安主库、青海分库也已完成批复,正在积极筹建中;建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异地库161处,共收集保存种质资源10万余份;各省(区、市)建设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异地库388处。初步建立起国家和省两级,原地、异地和设施保存3种方式相结合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同时,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工作、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根据2023年印发的《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新收集林草种质资源8万份,这也是我国首次系统地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据了解,2024年以来,山东分库、新疆分库、湖南分库累计接收各地收集汇交的种子1.7万余份、DNA材料2.7万余份。依托中国林科院成立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系统开展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着力发掘能够满足现代林草育种需求的特色资源和关键基因。截至目前,全国已鉴定评价林草种质资源约1万份,为林草良种选育研发和育种创新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不过李冰也指出,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尽管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缺少名优经济林树种、珍贵树种、彩化树种以及重要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重收集保存、轻鉴定评价”,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机制不完善、种质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李冰表示,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围绕“绿化、彩化、珍贵化”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践行大食物观”等重大需求,合理布局一批林木和草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扩充林木、草种种质资源库,增补一批乡土灌木树种、珍贵树种、彩化树种、经济林树种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丰富草种质资源库,覆盖生态修复用草、牧草、草坪草、观赏草等草种类型,覆盖重点生态区域。
完善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标准体系。统筹各级各类种质资源库、科研院所的力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推动向“收集保存与鉴定评价并重”转变,让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
制定林草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对种质资源申请、获取、利用、信息反馈及惠益共享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发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让育种家、企业能够用上这些资源,真正实现资源“存起来、用起来”。(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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