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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实施蟾蜍增殖放流助力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媒体:原创  作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专业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2024/4/30 10:42:45

为广泛宣传野生动物在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增强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针对当前野外野生蟾蜍日益减少的现状,近年来,莒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连续4年组织开展蟾蜍增殖放流活动,推动野生动物资源修复和保护。截至目前共放流人工繁育的第三代中华大蟾蜍幼苗260余万只。

一是牵线搭桥,助力养殖企业健康发展。在蟾蜍养殖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牵线搭桥”,在幼蟾成活率、种源选育、病害、饲料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和帮助,增强企业科研水平,壮大养殖规模。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搭建“社企银”供需对接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资金扶持,助力林企健康发展。

二是部门协作,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落细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在阎庄街道增殖放流点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联合县公安、检察、科技等部门在洛河、柳青河、袁公河等流域多次开展中华大蟾蜍幼苗放流活动,有效增加了中华大蟾蜍的野外种群数量,修复县域河流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宣传等系列活动,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督等部门协作,近年来,共救助野生保护动物20余只,查办野生动物违法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7起,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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