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潮州市第一林长何晓军、市林长何广延签发潮州市2022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的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部署,夯实责任、强化担当、主动谋划,聚焦林长制“迎考”工作,深入开展巡林工作,积极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2号林长令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林长要紧扣林长制考核重点任务,聚焦当前林业工作短板弱项,在巡林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关键,逐个克服突破,全力推进重点工程造林、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等林业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迎考”工作。
第2号林长令要求提高履职效能,做实协同机制。各级林长要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执行潮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形成联动合力,共同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要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优化“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把林长制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全市每一个角落,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地块。
第2号林长令要求强化考核结果,严格追责问责。各级林长要担负起保护发展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的责任。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对当地林长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当地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为贯彻落实第2号林长令,推动市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9月20日,潮州市林长办印发了《2022年潮州市市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潮林长办〔2022〕16号),对市级林长巡林时间、巡林目的、巡林内容、巡林路线、巡林方式、巡林工作要求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结合此前印发的《潮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级林长助理单位名单的通知》(潮林长组〔2022〕6号),要求各林长助理单位积极协助各位市级林长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开展巡林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潮州市2022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的令》发布和《2022年潮州市市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的印发,必将推动全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形成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守护好潮州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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