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头条丨放火烧山被判无期!9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引以为戒
12月1日起,云南省玉溪市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最近,各地通报一些典型案例,请大家引以为戒,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01
红塔区
无视国法放火烧山
监牢里面度余生
2014年5月14日,普某某赶羊群到红塔区大营街平坝村与三家村交界处的“大黑山”主山箐里放牧。16时许,普某某在主山箐右边一个分箐里睡觉,醒来后,因心情烦躁,遂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先后三次点燃干枯树叶、山草,并放任火势蔓延扩大,致使大量林地、林木被烧毁。
经鉴定,山火森林过火总面积为16407亩,立木蓄积损失为23072.75立方米。
为维护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维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公共安全,依法严惩破坏资源犯罪,2015年5月2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普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泄愤两次放火
换来有期徒刑12年
2020年4月底,红塔区洛河乡法冲村委会小河边村在拆临拆违过程中,将汤某某于2020年3月投资2万元建设的猪圈依法拆除。村民汤某某心存不满,为达到泄愤的目的,于2020年5月7日23时许,骑电动车到法冲村委会汤家箐山林处,用香烟点燃松毛堆,任其燃烧,即返回家中,后因护林员发现及时,迅速将火扑灭。
第二天,汤某某因昨晚的火没有烧起来,未达到其泄愤的目的,又于5月8日24时许,再次骑电动车来到洛河乡草皮山路口大水管山林处,用同样的方式点燃松毛堆,便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放任火势蔓延扩大,致使大量林地、林木被烧毁。
经鉴定,过火总面积为3827.604亩。其中林地面积为3814.03亩。2020年11月11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对汤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过失引起过境火
换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23年4月11日15时27分左右,江川区九溪镇河口村村民卢某某在自家田间烧除杂草,在豌豆杆尚未熄灭情况下其离开。现场飞火将附近的干草等可燃物点燃,火势迅速向山间蔓延,造成江川区和红塔区大量林木被烧毁。明火于4月15日21时55分被扑灭。
2023年12月6日,卢某某因犯失火罪,被江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因野外违规用火
烧蜂引发山火将面临牢狱之灾
2023年11月3日下午13时,王某某在玉溪市红塔区甸苴社区麻园山上,用火烧马蜂窝,其在火源未熄灭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后周围草木被点燃,引发火灾。此次森林火过火10.33公顷林地。
2024年5月20日,王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被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因上坟失火引发林火
赔偿5万余元
2024年4月5日,张某某一家7人到北城街道青龙山十字坡上坟,点燃香烛失火引发森林火情,经勘察过火面积为7.40亩。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张某某给予行政处罚3000元,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54810元。
02
新平县
山东某某矿业工程公司
违规野外焚烧垃圾案
2023年4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戛洒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山东某某矿业工程公司在絮波陡小组林区边缘野外违规用火(烧垃圾)的违法行为,焚烧垃圾约12平方米,指挥部及时叫停了违法行为,并交由大田村委会进行处理,山东某某矿业工程公司按照大田村村规民约缴纳违约金3000元。
新平某某农业公司
违规野外烧秸秆案
2023年5月10日下午16时左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时左右,戛洒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平某某农业公司在新寨村林区边缘野外违规用火(烧秸秆)的违法行为3起,焚烧秸秆约100平方米,指挥部及时叫停了违法行为并交由新寨村进行处理。新平某某农业公司按照新寨村村规民约缴纳违约金6500元。
云南某某建筑工程公司
违规使用电焊焊接案
2023年4月15日下午16时左右,戛洒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云南某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恩水路林区边缘进行护栏安装施工作业违规使用电焊焊接的违法行为,指挥部及时叫停了违法行为并交由耀南村进行处理。云南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按照耀南村村规民约缴纳违约金3000元。
戛洒镇米尺莫村
村民李某某违规用火案
戛洒镇米尺莫村底戛莫小组村民李某某于2024年3月21日下午21时在底戛莫小组未经审批擅自烧除自家甘蔗地,引发卫星火点,后经戛洒镇人民政府现场核实后案件移交新平县综合执法局,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李某某处罚金400元。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泽鹏
审核:黄艳云
审签:杨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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