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以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内设机构(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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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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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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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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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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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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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防治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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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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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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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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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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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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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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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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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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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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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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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局
派出机构(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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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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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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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黑龙江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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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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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成都办事处、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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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云南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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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福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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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西安办事处、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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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武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武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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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贵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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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广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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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合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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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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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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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
直属单位(30个):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机关事务管理、政务保障和社会事务服务及自身发展等工作任务,为机关履行职能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主要职责具体包括九个方面:一是承办机关委托的房地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人防工程、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集体户口、办公用品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和措施;负责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暨节能宣传教育等工作。三是负责机关交通、餐饮、医疗、幼教、物业、会议、培训、接待以及重大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四是承办机关委托的和服务局权属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所属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定经营管理办法,建立经营责任制。六是负责对外合作控股公司的资产监督管理及派出人员的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后勤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管并指导附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八是负责后勤机关和附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九是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负责林业信息重点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站的建设及维护工作;承担林业系统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用和发布;负责林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设计、实施、技术培训;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承担全国林业工作站行业管理、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拟订林业工作站的职责、规范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级林业工作站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全国林业工作站人员岗位规范;负责全国森林资源林政案件的稽查、督办工作,指导地方林权争议处理工作,承办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和省际间林权争议的确认、调查和调解的具体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基金管理总站承担林业资金稽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部审计、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职责是:研究制定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林业重点工程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稽查;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对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局直属单位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经济活动审计;研究制定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审核与下达,以及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汇总,组织开展对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和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指导省级林业基金、资金稽查和林业贴息贷款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5人,设主任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言人),副主任3人,内设7个处室,管理绿色中国杂志社。主要负责制订林业草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化出版等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和会议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日常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新媒体运用、典型选树等工作;组织开展影视片摄制、文艺采风、展览展示和关注森林宣传实践等文化活动;管理指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属报刊和图书出版工作;归口管理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中国林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团体开展宣传调研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是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与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简称天保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下设办公室、综合处、管护处、核查处、监测处、社保处、信息处7个处(室)。主要职责: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规划编制和立法草案起草;标准规程制修订;资源管护及其能力建设;保护修复成效年度核查;综合效益监测;工程区职工社会保险和林区政策性社会性补助监管;天然林保护修复业务宣传、国际合作、人员培训、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承担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参与制定“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效益评估;负责“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数据统计工作;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的有关工作,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标准和办法,并监督执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三级检查验收制度,承担工程营造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检测和评估、信息统计和汇总;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GEF、WWF等国际金融机构与国际组织贷赠款林草项目申报、管理与技术服务;承担国家储备林、速生丰产林、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的技术管理、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负责全国性和区域性储备林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查地方储备林技术方案;承担林业血防林工程的技术指导、监测评价、监督管理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承担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认证、知识产权和引进国外智力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研究拟订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认证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和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核发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和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林业认证体系,开展国际互认;承担植物新品种保护、生物安全、遗传资源等有关国际公约林业履约的具体工作;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同意于1994年成立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林业部)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战略,参与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研究林业草原经济政策,参与林业草原改革方案的拟定和林业草原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研究林业草原政策,参与拟定重大林业政策文件;研究林业草原法制问题,参与林草行业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林业草原技术经济,参与总结、推广各项技术经济措施;研究林业草原经济理论方法,组织林业经济学术活动,编辑出版《林业经济》;研究国外林业草原经济政策、法制、战略和策略,开展林业草原经济国际合作交流;负责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性的林业和草原经济研究与交流。中心分别于2002年、2008年和2015年加挂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测报中心、国家林业局调查研究室和国家林业局生态安全研究中心的牌子,同时增加了相关职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于1998年10月成立,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处、人事代理处、培训处、职业技能鉴定处、人才开发处。具体职责:一是局机关委托的人事人才服务。主要承担人事司委托的职称评审、大学生公开招聘、干部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政审备案、政府特贴发放、行业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和林业专门人才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高层次人才库建设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面向行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培训。三是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林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制定修订,指导全国林业技能竞赛与林业技术能手评选等。四是面向行业人才开发。组织开展林科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面向社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外项目合作中心承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工作。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中国林科院设有19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22个共建机构,分布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构成了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实力雄厚的国家级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按气候带部署有林业研究所、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热带林业研究所三个研究所及热带、亚热带、沙漠和华北四个林业实验中心;设有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资源信息、资源昆虫、新技术、科技信息、木材工业、林产化学工业、林业机械9个专门研究机构;针对泡桐及经济林、桉树、竹子等中国特有或重要树种建立了泡桐、桉树和竹子三个研究开发中心。根据三大系统一个多样性要求,组建了荒漠化所、湿地所研究所和盐碱地研究开发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监测、评估、新技术应用等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以林产工业、林业工程、园林工程和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为核心,以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以及林业工程和建筑工程监理为辅的综合性设计院。设有工业工程、林业工程、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园林工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林产工业》编辑部等42个业务部门;中国园林工程公司、北京思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院、厦门分院、昆明分院、郑州分院等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干部教育培训专责机构。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与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干部教育培训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教育培训信息中心设在院内。学院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1951年建院起,累计面授培训干部近20万人次。主要职责是:轮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林业草原系统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基层骨干人才以及外国林草官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围绕重点生态工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草原保护,林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扶贫,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培训。为干部能力建设和林草人才培养提供咨询支撑服务。 中国绿色时报社成立于1986年,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新闻媒介机构。开办《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杂志、《森林与人类》杂志以及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及网站等新媒体群。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传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生态建设保护、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开展新闻宣传、融媒体及文创产品生产、科技及信息服务、智库咨询、市场推广及广告等业务。 中国林业出版社成立于1953年,是我国唯一的中央级科技类林业专业出版社,2011年3月完成了转企,2018年完成公司化改制,目前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唯一的文化企业单位。中国林业出版社始终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图书出版生产工作。在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生态文化知识、推动国家林草业繁荣发展等方向持续加大选题策划出版力度,重点服务于林草业科技、林草业教育、“三农”以及基层林草业工作者。目前年均出版物1000种,年图书生产码洋超过1亿元,拥有丰富的选题资源储备。
国际竹藤中心是经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事业单位,正式成立于2000年7月,隶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其成立的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国际性的竹藤科学研究平台,直接服务于第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竹藤组织(INBAR),支持和配合国际竹藤组织履行其使命和宗旨,以使我国更好地履行《国际竹藤组织东道国协定》,推动国际竹藤事业可持续发展。职责和任务是:组建包括竹藤生物技术、材性及加工利用等在内的国家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建立世界竹藤基因库;开展有关竹藤资源保护、培育、材性研究、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建立开放型国际竹藤科研体系;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组建研究生院,培养相关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面向国际竹藤组织各成员国,制定和组织实施国际竹藤科学研究战略,开发推广高效竹藤综合利用技术;建立现代化的国际竹藤科技信息网络,为国内外提供相关科技咨询、论证、评估等服务;承担相关的国际培训、学术交流及宣传工作;负责国际竹藤组织总部大楼和国际竹藤中心重点开放实验室、培训中心的综合管理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亚太森林网络管理中心承担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相关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承担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从事森林资源监测和调查规划设计的正厅(局)级公益型事业单位。机构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生产技术管理处(总工办)、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纪检审计处、金华院区管理处、行政后勤处、森林资源监测一处、森林资源监测二处、生态工程监测评估处(碳汇计量监测处)、信息技术处、湿地监测评估处、规划设计处(工程咨询评估处)、自然保护地及国家公园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作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石漠化监测中心、中南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中南生态监测评估中心、森林城市监测评估中心实行一套人马、六块牌子的管理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括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西藏、云南、重庆、四川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履行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职能,为国家林业宏观决策、编制全国林业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提供科学可靠依据。同时,围绕林草中心和重点工作,积极支持服务地方林草生态建设。中南院现有内设机构17个,其中管理处室7个,分别是院办公室、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生产技术管理处(总工办)、计划财务处、行政后勤处;业务处室10个,分别是森林资源监测一处、森林资源监测二处、生态工程监测评估处、石漠化监测评估处、湿地监测评估处、森林城市监测评估处、碳汇计量监测评估处、自然资源规划设计处、工程咨询设计处、信息技术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暨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设置在西部地区的一支重要的林业技术队伍,主要承担西北监测区山西、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等8个省(市、自治区、兵团)的森林资源监测、荒漠化和草原监测评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监测评估、碳汇监测及重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等重要任务。在西北监测区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国家重点工程中发挥着先行军作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原名林业部西南林业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65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五大院之一。工作职能是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重点承担西南地区区域性森林资源监测和生态监测评估任务,承担碳汇计量研究、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监测任务,重点林业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并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林业管理检查、核查工作,林业行业标准编制,自然资源综合考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司法鉴定等任务,是一个以林业生态为主、工程为辅的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院。 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开展大熊猫野外生态及种群动态研究;负责大熊猫人工饲养、繁育、遗传、疾病防控以及圈养大熊猫野化培训与放归;协助开展大熊猫国内外合作交流;推动大熊猫文化建设、科普教育和宣传工作等。 国际竹藤中心安徽太平试验中心是隶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于2008年6月18日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正式批复成立。安徽太平试验中心位于风景秀美的国家4A景区太平湖畔,总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拥有1个国家级竹类植物与木本花卉种质资源保存库、1个国家竹藤科学技术工程中心以及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徽太平竹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主要机构职责包括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科学研究、竹藤工程材料中试、竹木结构建筑与示范、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幼儿园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局代管,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子女的入托工作,开展3-6岁学龄前幼儿的保育和教育。近年来,幼儿园以办“机关放心、百姓满意、社会认可”的绿色优质品牌园为宗旨,利用多种教育资源在教育实践中探索与尝试,总结开发出有自身特色的园本教育课程,逐渐成为中央国家机关特级幼儿园、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北京市示范幼儿园、北京市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东城区示范幼儿园、东城区体育特色园、东城区卫生保健示范园、东城区健康促进园。 中国绿化基金会是在邓小平同志提议下,由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家副主席乌兰夫等中央领导人支持,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发起,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于1985 年9 月27 日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我国建国以来成立最早的由中央编办批复编制的四大基金会之一。中国绿化基金会作为筹集民间绿化资金的重要组织,在林业发展中发挥着筹集民间绿化资金主渠道的作用,在发动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同时,在国际民间绿化合作中发挥着积极的对外友好交往的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