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水清草绿的美丽咸阳。
原标题:生态文明:绘就美丽咸阳新画卷
时过白露,秋高气爽,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在咸阳大地展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一块块金字奖牌被镌刻在咸阳发展的历史长廊上,荣誉背后,是咸阳生态文明建设交出的高质量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咸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大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开展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8.9万户,淘汰高排放营运柴油货车9223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加宽改造堤防62.27公里,划定渭河生态区保护面积80.12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86平方公里,市域森林覆盖率38.81%。
——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197天增加至2021年的245天……
一组组数字,是咸阳人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这十年,咸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颜值”更秀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这样的天气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然而,十年前,咸阳面临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空前,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结构亟待优化,一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的蓝天保卫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打响。为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咸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头号环保工程,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三级四长”和“121”指挥管理,及“双周一调度、一会一主题”调度体系。
“工煤车尘燃”综合治理,结构、工程、管理措施统筹推进,共搬迁退出污染企业3家,整治“散乱污”企业3011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8.9万户,对468台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淘汰高排放营运柴油货车9223辆,市区、县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316台禁烧视频监控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深化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2轮次“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迁企、压煤、降尘、控车、禁燃并举,咸阳打出治霾组合拳。
大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实施渭河咸阳段生态治理,加宽改造堤防62.27公里,整治滩面14.27公里,划定渭河生态区保护面积80.12平方公里,积极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和自然湿地修复,湿地面积6700余公顷。对28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85.7%,较2015年提升43.6%。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68立方米,较2015年降低了33.29%。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数据最直观。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197天增加至2021年的245天,PM2.5由7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由40天减少至12天,2021年首次全面完成省考目标任务。这一切,让群众对优美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
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绿色红利日益丰厚
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思路,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年来,完成12个涉农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用地详查,12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落实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建立建设用地联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228个地块开展调查,将2个污染地块列入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名录,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59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成了9条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试点任务。
初步划定囊括旬邑石门山、永寿翠屏山和淳化爷台山在内的总面积47799.53公顷的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了自然生态保护区绿色盾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86平方公里,市域森林覆盖率38.81%,较2014年提高2.86%。累计投入4.37亿元,完成“旱腰带”治理18.11平方公里,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7个。
十年来,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总体布局,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原则,统筹兼顾,突出“无废城市”建设,严守“一废一品一重”的生态环境风险“底线”,固体废物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以垃圾分类为切入口,逐步建立了从源头减量,终端收运到末端处理精细化管理体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59%。秸秆综合利用率9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30%,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涉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全市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现状整体安全平稳。
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进, 绿水青山坚决守好
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市106个问题,完成整改101个,交办群众信访投诉998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35个问题,完成整改28个,交办群众信访投诉262件,办结261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市17个问题,目前整改方案已制定,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交办群众信访投诉179件,办结178件。
督察整改工作中,咸阳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细化考核机制,采取日常调度、集中检查、会议推动等多种方式,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落实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大督查力度,以督促改、以督促效,对照问题、追根溯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标准、按时限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十年来,咸阳坚持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美丽咸阳的支撑保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工作细则,推行“交办、督办、约谈、移交”四步联动法。自排污许可制改革以来,将5721家企业纳入排污管理,初步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排污许可证后审计式监管”模式,被生态环境部推广。
推动组建高校环保联盟,实行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办法,推出环境问题随手拍APP,推动全市包括环境监测、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42家单位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累计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参观300余次,参观10万余人,群众参与度不断提高。
坚持大气、水生态补偿机制,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推动各方主动履责。建立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实行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制度。将144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县镇空气质量、重点河流水质、重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重点区域火点等监测监控6个全覆盖,191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90余套并与部省联网,建成空气质量监测站142个、VOCs自动监测站7个、辐射自动监测站1个,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7个,尾气遥感设备9台(个),推动环境监测监管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迈进。
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依托社会力量组建3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完成1165家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260家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分领域分行业举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十三五末期,全市能化产业占比由最高时的43.7%下降到的34%,非石化能源发电量比重由2016年2.6%提高到16.2%。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建成并网可再生能源项目108个,总装机82万千瓦,绿色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咸阳将严格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部署安排,聚力生态环境立体改善,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西安—咸阳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贡献更多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