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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彰显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云南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安排,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为十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一、牢记殷殷嘱托,深刻认识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都突出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总遵循、总指引。
(一)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云南坚定不移的政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一定要世世代代保护好”,“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并“不断取得新进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的重要政治任务,只此一省别无他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非常鲜明的期待、嘱托和政治交办,这就要求云南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多个领域都要成为全国的标杆。强化示范引领,锚定实现生态高颜值与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始终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各领域,努力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方面都当好表率。
(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云南省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这些重要指示,阐明了云南省生态地位的极端重要性。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澜沧江等六大河流的上游或发源地,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是我国以及东南亚各国的重要水源地。在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安全屏障中,肩负着“西部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任务,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守好西南安全屏障,云南省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三)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云南实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是“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有色金属王国”“世界花园”,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交汇点,地理位置独特优越、资源优势得天独厚,生态环境为人所向往,在答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这一时代课题上,云南省有条件率先做到、有责任成为样板、有信心打造典范。这就要求我们立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将优质生态环境的强大动力转换为云南省的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转换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潜力支撑点和增长点,使绿水青山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胸怀“国之大者”,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主战场”,全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根本性、全局性变化。
(一)绿色发展质效全面提升
科学划定并启用“三区三线”,确立全省“五区四带、三屏两带六廊多点、一圈一群两翼一带”总体空间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9.61%。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落地实施。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绿色能源跃升成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2021年以来,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5%,国家对云南“十四五”节能目标中期评估结果为A等次。全面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开展磷石膏环境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75.4%,较2022年提高38.8个百分点。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持续深入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强化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多年稳定在98%以上,居全国前列。开展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专项工作和九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百日行动,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4.1%,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稳定保持100%达标。土壤环境持续改善,固体和危险废物污染风险管控处置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排名全国第3位,获“优秀”等次。
(三)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严格国土空间管控,累计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4000余座,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283万亩,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13万亩。成功举办COP15会议和城市生物多样性国际论坛等,收获“昆明宣言”“昆蒙框架”重大成果,云南亚洲象“北上南归”引发全世界围观,大美云南惊艳全球。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地333处,高黎贡山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典范。建成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全面实施绿美云南三年行动,6个城市、235个乡村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29个、绿美村庄200个、绿美河湖513个,绿水青山成为云南省旅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突破
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宣传“组合拳”,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构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制定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70余项,明确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完成九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积极推进4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对全省各州(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省级环保督察,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排污企业(单位)责任。
三、扛起政治责任,以改革举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和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生态环境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绿色低碳发展还不充分、环境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五个重大关系”“六项重大任务”,围绕“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工作思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牵引,承担好云南责任、践行好云南担当、弘扬好云南优势,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成为国际典范。
(一)加快绿色转型,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
以美丽云南建设为引领,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构建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和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管控,构建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二是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发挥资源优势壮大资源经济,加强沿边产业园区和口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做好环评要素保障,强化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刚性约束力,推动“三大经济”绿色发展。研究筹划云南省生态环境科技产业集团,形成具备区域竞争力的省级生态环境科技龙头企业。
三是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集约制度,完善磷石膏、冶炼渣、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废塑料、废光伏等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大宗固废以及垃圾、秸秆、废旧电子器件等资源化利用。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绿电 先进制造”,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
四是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持续推动昆明市、曲靖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牟定县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二)打好三场硬仗,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
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抓好柴油货车、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臭氧集中联合攻坚。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推进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湖河流和沟渠整治蓝藻水华防控等。推动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综合治理,实施长江污染治理“八大行动”,抓好赤水河(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作。持续推进重度污染水体脱劣和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攻坚,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耕地保护。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准入管理。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积极发展“以竹代塑”。
(三)保持优势地位,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从单项治理向系统保护修复转变。
一是抓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争取资金,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持续打击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林地、草地、耕地保护力度。加大自然岸线保护与修复力度,恢复被侵占的金沙江河道、岸线功能。
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有序推进生态产业化。科学划定国家公园范围和功能区,有序推进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建设。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三是拓展COP15后续效应,落实“昆明宣言”“昆蒙框架”,聚焦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同打造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绿色发展样板,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全球样板,进一步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
四是组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工作,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加丰富。
(四)突出系统治理,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守牢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底线。
一是构筑“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青藏高原东南缘、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怒江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
二是防范重点领域环境污染风险。突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按照“三治一改善”“一湖一策”精准施治,推动控源截污治污、健康水循环系统、内源污染防控、蓝藻水华防控、藻水分离、生态补水等保护治理工作,加大滇池、洱海等湖泊污染治理力度,聚力攻坚杞麓湖、异龙湖治理。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完善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巩固生物生态安全。持续开展“生态为民”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舆情分析研判机制,把风险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常态化开展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磷石膏等工业固废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减量化技术、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四是健全国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防止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筑牢边境检疫防线。搭建省级环境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强应急指挥、物资储备等建设,建立跨区域、跨流域重大环境风险发现、处置等联防联控机制。
(五)厚植生态文化,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
围绕健全完善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彰显云南特点的新时代生态文化。
一是强化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自觉,弘扬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讲话作为各级党政班子理论学习和培训的必修课。
二是依托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载体,推进生态文化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建设,加强哈尼梯田、三江并流、景迈山古茶林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形成民族文化传承与自然保护互促共进的云南模式。
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活动。深化拓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生态绿色内涵,精心策划推出一批重大宣传题材,讲好生态文明云南故事。
四是着力增强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健全制度体系,争当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绩效管理和美丽云南目标考核办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是完善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治理机制。完善高原湖泊流域空间管控、生态减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等机制,推动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生产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完善六大水系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保护治理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立足地方生态环境优势,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推动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细胞等建设。
四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跨境河流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碳汇云南”行动,建设涵盖全省的林草碳汇数据信息平台。探索碳汇监测计量核算机制、碳汇产品开发交易实现机制和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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