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全面响应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各项理赔服务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切实履行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落实“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的服务规范。同时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约定支付赔款,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保险理赔服务,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理赔流程图:
1、拨打客服电话95518报案
2、向专职服务人员报案
公司24小时接收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项目理赔服务人员
3、向所在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报案。
本保险单仅限于特约承保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其中死亡一次性赔偿60万元(不分年龄大小)、残疾赔偿限额6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在赔偿限额内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赔偿,其中:护理费每人100元/天,限1人,特殊案件可增加至2人。
房屋及附属设施: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栋。
农作物、经济作物和家养牲畜的具体赔偿标准约定如下:
① 农作物
稻谷1000元/亩;玉米1000元/亩;荞、青稞500元/亩;小麦、燕麦500元/亩;菜800元/亩;土豆1000元/亩;蚕豆800元/亩;红薯350元/亩。农作物的生长期,青苗期按30%计算,生长期按80%计算,成熟期按100%计算。
② 经济作物
泡核桃(青果):8元/公斤(每亩2000元);铁核桃(青果):5元/公斤(每亩1500元);烤烟:2500元/亩;花椒:1000元/亩;蜂蜜:45元/公斤;葡萄:10元/公斤(每亩3000元);冰葡萄:4000元/亩;水果类(苹果、梨子、桃子等):2元/公斤(每亩2000元);甘薯:800元/亩;白芸豆:1000元/亩;甘蔗:800元/亩;黄豆:800元/亩;茶叶:2000元/亩;咖啡:600元/亩;香椿:600元/亩;柑桔:1500元/亩;板栗:1500元/亩;豌豆700元/亩;香蕉:800元/亩;魔芋:1000元/亩;红花:800元/亩。经济作物的生长期,萌芽期按30%计算,生长期按80%计算,成熟期按100%计算。
其他经济作物参照现行市场价格或按当地物价、农业、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价值协商确定,以上各类幼苗(含药材)按标准的30%进行赔付。
③ 牲畜
黄牛:成年牛4000元/头;小牛1000元/头。
公牦牛、公编牛:成年牛5000元/头;小牛1500元/头。
母牦牛、母犏牛:成年牛3500元/头;小牛1500元/头。
以上3种牛中用作耕牛的特别优良的壮牛,按对应中牛标准的120%折算。
猪:幼猪(2个月以下)200元/头;小猪(2个月至8个月)800元/头,大猪(8个月以上)1500元/头。
羊:大羊(1岁以上)600元/头;小羊(3个月-1岁)300元/头,幼羊(3个月以下)100元/头。
马:幼马200元/匹,小马1000元/头;中马3500元/匹;老马2000元/匹。
驴:幼驴200元/匹,小驴400元/匹;中驴1200元/匹;老驴1000元/匹。
骡:幼骡200元/匹,小骡2000元/匹;小骡4500元/匹;老骡2500元/匹。
备注:以上牲畜的大小区分标准为0.5岁以下为幼,0.5岁至2.0岁为小、2.01岁至8.0岁为中年、成年,8.01岁以上为老。
④ 家禽
鸡:成年60元/只,幼年:20元/只;
鸭:成年30元/只;
鹅:成年100元/只,幼年:30元/只;
本保险扩展承保野生动物损害造成第三者重大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其中车辆包租费用,如不能提供发票,按每次事故不超过500元进行赔偿。
以上种类的赔偿明细办法保险人可通过保险公司印制的宣传单予以明确。
未作赔偿标准约定的其他财产、农作物和经济林作物、中药材、牲畜按当地物价、农业、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价值以补偿为原则进行赔偿。
保险服务签署前发生的赔偿以林业部门一式三联野生动物肇事等级单为准进行赔付。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丽江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因野生动物肇事所受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
根据《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
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补偿责任;
对进行狩猎活动或者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对围观或者挑逗野生动物的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对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以外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的;
对野养散放或者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放牧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
拉市海水域的候鸟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保险范围;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丽江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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