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林木种苗现状与发展建议
林木种苗承载着林木的遗传基因,是林业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植树造林的重要基础,种苗质量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大局,也关系到林农的根本利益。陆良交通便利,具备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一、陆良林木种苗发展现状
上世纪90年代,陆良有国有苗圃基地3个,年产苗圃100万株。本世纪初,陆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快了陆良林木种苗发展,形成了不同规模的苗木生产经营户1000余个,面积达万余亩。随着苗木市场化发展和土地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林木种苗出现了萎缩。截止2022年末,全县共有苗圃156个,年培育苗木3256万株,年产值18791万元,主要苗木品种有雪松、香樟、云南樱花、滇朴、红叶石楠、小叶冬青、桂花、球花石楠、头状四照花等20余个城市绿化苗木和常规荒山造林苗木。据2022年苗木调运数量测算,销售额约2500余万元,销售额仅占总产值的25%。
二、苗木发展存在的问题
苗木经营分散,经营户局限于各自为阵的经营模式,生产技术落后,缺乏科学合理的经营和市场理念,没有统筹的销售渠道经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的贯彻落实,陆良县林木种苗经营大部分集中在西石高速沿线的耕地区域内,面临逐步取缔禁止生产的现实。
三、林木种苗发展建议
(一)制定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工程建设需要,制定种苗发展中长远规划,引导苗木生产经营户按市场规律有目的生产,避免发展的盲目性、不合理性。
(二)加强苗木经营户的扶持和管理。加强苗木经营户的扶持和管理,在培育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生态林苗木、林业重点工程用苗上下功夫,确保城乡绿化种苗供需平衡。
(三)规范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苗木经营户建立销售渠道经营平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种苗产业发展体系。
(四)加大种苗质量监督,执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把种苗生产、调运、销售管理,从源头上提高种苗质量。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一规划苗木培育基地和苗木经营市场,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加快陆良林木苗木产业发展。
(六)建议各级政府出台林木种苗扶持优惠政策,解决陆良县新规划的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和苗木经营户资金扶持。
撰稿:李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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