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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林业局全面铺开“清网”行动促市场健康发展

媒体:原创  作者:贵州省林业局
专业号:贵州省林业局 2024/9/13 9:26:20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守牢安全底线,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网络消费持续恢复,增强网络市场发展信心,黔东南州林业局开展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惩非法捕猎(采集)、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和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全面铺开清理网络,维护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州林业局高度重视2024专项行动,紧扣“守牢网络市场安全底线,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安排部署。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健全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分解到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州林业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黔东南实际拓展和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部署有效落实。加强源头治理和流向管理,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下级林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和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工作简单化、“一刀切”或不到位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各类执法检查。各部门(单位)、各县(市)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五个坚持”(坚持部门协作、坚持全面监管、坚持打防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群防群治)的基本原则开展专项行动。首先不定期到县城区各网点开展网络市场专项行动检查,对各网点进行宣传和监管,遏制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交易行为。其次重点打击或整治相关区域场所。督促各县(市)到各自涉区内的网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检查,对存在有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的及时制止和上报;如,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等。行动期间,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和邮政部门提交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线索数量3条;配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和邮政部门查处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案件数量0件。

四是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网信办会同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等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络平台全面清理网上非法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销售猎套、猎夹、画眉鸟和兰花等国家保护动植物等内容,严查通过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或利用野生动植物为菜谱名录和招牌等现象发生。依据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售和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

五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州林业局会同各县(市)林业部门积极利用此次专项行动以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清风行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湿地日”、农贸集会等各种机会,通过广播、电视、展板、标语、集中宣传、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等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内容,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营造生态文明氛围,提升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如,黎平县在各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宣传栏张贴《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关于严禁猎捕、贩卖、销售、经营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通告》,在各乡镇(街道)主要路口悬挂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条幅30余条,在各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示栏张贴通告、标语1500余份,利用乡镇(街道)赶集日开展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从江县发放宣传手册2500份,悬挂标语横幅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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