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新闻 2023-04-24 12:19 发表于云南
丽江泸沽湖景区
关于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泸沽湖景区古树、名木、大树等林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景区林木资源,建设山青、水秀、湖美泸沽湖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林木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人人参与保护的自觉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擅自砍伐树木,严禁过度修枝、剥树皮、掘树根以及截树头等毁坏林木行为。
二、切实加强湖边等重点区域林木资源管护。各村小组、落水村委会和各村护林员要加大林地、林带巡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管控,发现乱砍滥伐林木情况要及时上报处理。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点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于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要积极主动参与护林行动和毁林行为举报,若发现有盗伐、滥伐、非法运输、非法收购木材等各类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落水村委会、永宁镇人民政府、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丽江泸沽湖管理局等任一单位投诉举报,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护和保密,举报电话:0888—5861012、0888—5881027、0888—5886009。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欢迎大家踊跃参与,保护好泸沽湖一方水土。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宁蒗新闻
,赞9
记得关注➕点赞噢!
编辑/苏凤萍
编审/石莹华
终审/沙建军
监制/阿香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