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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砍自家山上的树、办了采伐证……有证≠合法!

媒体:“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佚名
专业号: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9/19 17:23:57

“我自己家山上的树

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难道犯法不成?”

这真有可能犯法!

近日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了周某滥伐林木案

被告人周某因滥伐林木罪

被判刑

案情回顾

普洱市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被告人周某在思茅港镇某地块采伐,许可采伐的思茅松蓄积为7立方米。然而,周某在采伐过程中超指标采伐。经鉴定,其共砍伐思茅松89棵,活立木蓄积29.4718立方米,滥伐林木蓄积22.4718立方米。

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有关规定,在仅办理部分地界内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发生后,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已补植树木弥补损失,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条链接

采伐林木不仅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还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许可的时间、地点、范围、树种、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在该案中,周某虽然取得了采伐林木许可证,但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实施采伐,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自家山林内的树木能随意砍伐吗?当然不可以!即使是自己栽种的林木或承包的林地内,在没有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都不能随意砍伐。无证砍伐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仅要受行政处罚,更甚者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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