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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福建省龙岩市森林旅游推介

媒体:原创  作者:福建省
专业号:福建省 2017/9/20 9:19:46

龙岩市地处福建西部,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优越,森林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森林旅游丰富多样,我市林业用地157.7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2.7%;森林覆盖率77.91%,长期居福建首位、全国前列。先后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我市境内森林风景资源类型多样,拥有森林旅游景点景区332处,其中国家级12处,省级8处,数量众多。在所辖的7个县(市、区)均有分布,境内拥有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古田镇,经营面积22700公顷;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龙岩、上杭、漳平天台、永定王寿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面积12480.3公顷,占全省30处的13.3%,居全省设区市首位;国家湿地公园(试点)3处(长汀汀江、武平中山河、漳平南洋国家湿地公园),经营面积2445.9公顷,占全省7处的42.9%,居全省设区市首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福建梅花山、福建汀江源、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营面积46913.2公顷,占全省15处的19.2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AAAA)1处,即连城冠豸山风景名胜区,经营面积10099公顷;省级森林公园8处(连城冠豸山、长汀汀州、长汀楼子坝、连城邱家山、武平南坊、上杭白砂、永定仙岽和漳平五一森林公园),占全省127处的6.3%,经营面积6596.66公顷;漳平九鹏溪、连城星光、武平云礤等森林人家150户,总面积3007公顷。全市已授牌森林人家景点80处(150户),已评星10处(其中四星3处、三星6处、二星1处)。

龙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创森林城市,建美丽龙岩”和“生态市建设”两大战略,全面推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致力打造“绿色旅游强市”。全市统筹森林旅游建设和发展工作,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成立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对森林旅游进行行业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森林旅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市旅游产业总体规划,着力打造全域森林旅游,坚持以总体规划统领景区开发建设、坚持以集约经营推进景区提质增效,实施“旅游 林业(森林)”跨界融合工程。

积极深化森林旅游经营机制改革,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森林旅游景区的开发和经营,“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11.87亿元实施森林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接驳车船及餐饮食宿等接待服务设施齐备;积极改善森林旅游外部交通条件,建成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等立体交通路网络;森林旅游网络营销、网上支付、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日趋完善。

通过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森林旅游精品线路,构建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将梅花山、梁野山、冠豸山等为代表的“绿色生态之旅”和永定土楼、汀州古城、培田古民居为代表的“客家之旅”,以古田会议会址、汀州古城、才溪乡调查纪念馆为代表的“红色之旅”的有机融合,开发出我市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着力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现培训常态化,不断强化对森林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优化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入森林旅游专业型、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不断充实森林旅游人力资源队伍,提高我市森林旅游管理和服务建设水平。

龙岩市森林旅游业聚力发展,成效斐然。据统计,2016年实现森林旅游人数722万人次,森林旅游总收入51.5亿元,占同期全市旅游收入的20.3%;森林旅游创造就业机会近2.5万个,增加收入6.2亿元,其中贫困人口占30%以上,脱贫人数达7000多人,对促进我市贫困人口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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