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挖野生树苗做盆景售卖获刑
“以前我们经常发现有人在山上盗挖,护林员一来他们就快速逃离,地上到处是修剪掉的枝叶和一个个树坑。如今上山盗挖树苗的人少多了。”日前,丹徒区长山林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向好的结果与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盗挖密不可分。近日丹徒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男子伙同他人盗挖老鸦柿树苗出售获利案,案件经检察院起诉后,男子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2022年4月,丹徒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出售用其在山上挖的野生老鸦柿树苗制作的盆景,其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老鸦柿树自然生长的树苗造型奇特,结出的果子黄中带红,很喜庆,有人从中发现了商机,就上山偷挖树苗做盆景,严重影响森林生态链,破坏生物多样性。”丹徒区长山林场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犯罪嫌疑人戴某交代,他于2019年初开始从事盆景的培育和售卖生意,盆景基本上都是老鸦柿树。为获取更多野生种苗,他通过微信联系芦某某、高某木等6人(均另案处理),先后在我市丹徒、句容等地国有和集体林区内盗挖老鸦柿树苗,培育后通过直播平台以拍卖方式销售至全国各地,得款后按照每株树销售价格的35%至40%不等分成。为准确定性戴某的行为,公安机关邀请丹徒区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
“本案中,戴某等人的行为属于盗挖,即将栽于土地上的活体树木挖出后占为己有,保持树木的活性,其目的是移走、栽种树木。”检察官介绍,戴某等人追求活体树木的经济价值,需要保持树木存活,并加以培育形成苗木盆栽,而后通过网络出售获利,其行为主要侵害了树木所有权人的财产权,涉嫌盗窃罪。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戴某在2019年至2022年间,伙同芦某某、高某木等人盗挖老鸦柿树3400余株,销售金额共计13万余元。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且数额巨大。3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后,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日前,镇江市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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