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林业部门创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以统一面积公布、资源落界、管理制度、应用场景、提高标准、资金监管等“六统一”举措,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面积公布、管理政策、补偿资金“三个并轨”。
面积公布并轨摸清家底,压实责任。统一面积公布,组织各地核实确认融合优化后的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模。2023年7月,省政府统一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为4445.6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模为277万亩,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面积公布并轨,同步落实管护责任。统一资源落界,完成停伐管护天然商品林“落地上图”,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进行对接整合,实现了同步更新、同步出数。基于国土“三调”成果数据,结合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历史档案、森林资源“一张图”等,实行公益林天然林管理界线“双编码”,提高了管理精确度。
管理政策并轨优化制度,数字赋能。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落实公益林与天然林的保护管理责任,理清了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统一应用场景,聚焦区划落界、资金发放、管护责任、变更调整等关键环节,建成全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应用场景,开展权属数据采集、补偿清册编制、管护协议签订、变更调整线上审批,推进建设规模与落地面积、补偿对象与山林权属、协议书与补偿清册、补偿清册与资金发放衔接匹配,实现管理数据系统集成、核心业务全程协同、监管漏洞自动预警。
补偿资金并轨提高标准,严格监管。统一提高标准,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浙江已先后12次提高补偿标准。今年进一步迭代升级了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区位重要性、管护要求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对公益林实行了分类补偿。停伐管护天然商品林也享受与省级以上公益林同等的补偿政策标准。统一资金监管,出台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将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资金分为补偿性支出和管护性支出,补偿性支出主要用于对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管护性支出主要用于资源保护管理,包括护林人员费用、管护费用和管理费用。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补偿资金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编辑:李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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