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楚雄州入选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典型案例涉及福建、江西、重庆、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创新发展林下经济》典型案例入选。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创新发展林下经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地面积3100多万亩,其中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约占90%。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通过立法保障、政策支持、改革驱动,打出一套创新发展林下经济的组合拳,走出一条林农不离乡、不砍树的就近就业致富之路。
一、加强立法保障
2023年,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审议通过并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也是全国首部林下经济地方民族立法。该《条例》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林下经济发展原则、模式、用地、政策等内容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发展林下经济应当优先利用的林地、禁止利用的林地和限制利用的林地,重点解决了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以及怎么保障等问题,为全州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创新政策供给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开发等发展任务,提出推进林地规模经营、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等具体举措,要求从资金、用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各方面保障林下经济发展,并将林下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野生菌科学规范采集方法、保育促繁技术措施以及经营利用相关内容,推动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野生菌“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出台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中药材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中药材品质、打造道地药材品牌等重点项目,着力打造“滇中药谷”品牌知名度。
三、拓展经营权权能
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重点放活林地经营权,激发林下经济发展活力。武定县探索建立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对发展林下经济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联营利益的权利进行量化确权颁证。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关联原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可作为林权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的凭证,为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提供了权益保障和融资便利,有利于促进林下经济做大做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州发展林下种植28.7万亩、林下养殖366万头(羽),推广包山育菌215.6万亩,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3家,实现林下经济产值178.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6800元,分别同比增长136%、11.5%,森林资源优势正加快转变为经济优势,生态富民之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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