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着手开展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通知》明确将森林防火专业队队员及从事湿地、自然保护地管护服务人员纳入受聘从事林业资源管护服务的护林员范畴,并优先安置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管护区域范围内及重点林业乡镇的符合条件人员。
在安置数量上,《通知》明确由林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管护需要确定护林员岗位数量,其中从事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管护服务的护林员岗位数量按每500亩管护面积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乡镇林业站等林业管理服务机构单独建站的,每个站点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4个,其他每个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2个;森林防火专业队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根据各地森林防火任务确定,其中省定一级森林火险区,或林地面积10万亩以上地区不少于24个,省定二级森林火险区,或林地面积在3至10万亩地区不少于16个。
图源 视觉中国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与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份,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2021年12月底前,全省要全面建立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体系,意味着我省所有的林业资源都将拥有专属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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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建设,必将有力加强护林员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推动“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举措落到实处,提升全省林业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助力林长制在江苏全面落地见效。
通讯员 朱学雷 庹祖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李冲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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