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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印发《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媒体:各地林草  作者:内详
专业号:云龙县林草局 2024/9/20 15:35:40

安徽池州印发《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林草科技动态 2024年09月10日 16:17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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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发展改革委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

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289号),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全面打造“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制定《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林业局

2024年9月6日

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以竹代塑”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289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以竹代塑”作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抓手,实施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生态培育、产销对接促进、重点场景替代、社会宣传引导“五大行动”,加快建设竹制日用快消品精深加工、设备制造、收储交易、碳汇研究“四个中心”和N个循环利用产业园,有效提升“以竹代塑”动能、产能、效能,推动“以竹代塑”全链条全要素协调发展,着力构筑皖江“以竹代塑”产业生态圈,努力打造“两山”转化的池州样本。

(二)行动目标。到2027年,全市竹林面积保持在65万亩以上。培育竹产业规上企业12个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个以上。创建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 在全国范围打造循环产业园30个,力争竹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建成竹半成品收储交易中心,年交易额超30亿元。打造10个“以竹代塑”应用场景,住宿、餐饮、商超等服务领域以及重点行业“以竹代塑”产品使用率大幅提升,全市“以竹代塑”影响力和竞争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二、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行动

(三)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以我市竹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国际竹藤中心、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机构,组建池州“以竹代塑”创新联合体—竹产业创新研究院,开展“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制造设备、竹林碳汇等关键技术研究攻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快推进模式创新。推进与央企合作,在池州高新区、东至县南部山区、石台县东部山区、青阳县东部山区规划建立6-7个竹类生物质热解炭气联产项目,整合皖江、皖南、皖西以及浙江等周边竹林丰富地区资源,培育建设分布式竹资源综合循环产业园。(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标准引领。探索竹循环产业园、竹制品仓储等标准研制,支持企业牵头制定竹吸管等新产品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到2027年,制定“以竹代塑”产品团体标准和国家标准5个以上,引领全国构建竹吸管、竹签、竹拼接筷等技术标准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三、实施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六)加强竹林资源培育。引导鼓励林农以竹山入股、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山流转,推进基地规模经营。加快培育竹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组建竹业专业采伐队。完善竹林经营配套设施,重点围绕竹加工龙头企业原材料供给,推进竹林基地对外连接道路、竹林生产作业道路建设。鼓励建设竹山机械化经营试点。加强低产低效竹林改造,创建竹林复合经营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七)扩大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覆盖面。按照“适度集中、固定选址、共享利用”的原则,鼓励竹产业重点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就地初级加工网点,优化就地初加工网点布局,解决竹原料出路,实现竹农增收。到2027年,全市培育竹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个以上,培育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优化提升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拓展竹产品门类和层次,支持开发“以竹代塑”新产品,扩大在日用品、工业生产、建筑建材等领域的应用。加大竹加工废弃物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力度,推进种植培育、加工利用、林下经济等循环链接,形成跨企业、跨行业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优材优用、全竹利用、循环利用。到2027年,“以竹代塑”主要产品附加值、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3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加快“以竹代塑”产业集群发展。以池州高新区为依托,以智能竹吸管产业园为支撑,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完善物流、信息、金融等配套服务体系,打造全国“以竹代塑”产品加工中心和智能竹制品设备制造中心,促进“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十)深入推进竹旅融合发展。以打造长三角生态康养首选地为主抓手,大力开拓竹林康养旅游产业,在江河、公路沿线建设翠竹生态廊道,打造以竹元素为主题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创建竹林休闲康养基地、竹林和竹笋采挖体验基地、竹生态科普教育试点,推进竹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和生产,实现竹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实施产销对接促进行动

(十一)搭建长三角收储交易平台。建设长三角“以竹代塑”产品数字化收储交易平台,实现竹制品供需撮合、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制造云仓、线上店铺、行业咨询等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竹材仓储交易实体,保障竹材原料供应,提高竹加工企业的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

(十二)加强“线下”推广对接。举办竹产业绿色发展大会,常态化开展竹产品推广对接活动,通过发布产品清单、需求清单、签订协议等方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与竹制品企业产销协同、供需对接,积极培育“以竹代塑”产品绿色消费市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十三)支持企业扩大国际市场。鼓励竹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销售渠道,支持竹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海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国际展会,积极拓展国际销售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五、重点场景示范行动

(十四)开展行政机关带头示范。倡导全市机关单位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新增政府采购时,鼓励采购竹制办公用品和生活日用品,鼓励将有关会务、接待用品替换为竹制产品,鼓励单位工会发放慰问品时采购“以竹代塑”产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管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十五)推进事业单位拓展应用。各公立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其他事业单位,除办公、内部食堂应用外,新采购床具、床头柜、书架、展架等,鼓励拓展应用竹制产品或材料,打造更多竹空间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十六)公共生活领域推广应用。优先在公共机构、旅游景区、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领域,探索推广替代效果好、市场潜力大、公众易接受的“以竹代塑”产品,外卖餐饮领域试点推广使用竹吸管等竹制餐具。支持国有宾馆、星级酒店推广使用竹制餐具、洗漱“竹六小件”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立竹制品展示区,打造“全竹零碳餐厅”、全竹结构建筑等标志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管局)

(十七)打造“以竹代塑”场景典范。鼓励各地在公园景区、景观小品、和美乡村等室外场景建设中加大竹产品推广应用。鼓励竹制品企业与旅游、家居、酒店等开展跨界融合,创建集竹产品体验、竹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竹产业体验试点,打造“衣、食、住、用”全景式“以竹代塑”生活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奖补政策,对市场主体在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领域使用“以竹代塑”产品的,根据产品使用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推动全竹场景运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社会宣传引导行动

(十八)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开展“以竹代塑”主题活动,举办“以竹代塑”进社区、进商圈、进公共机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优良特性,普及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知识,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的生活习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

(十九)发挥机关干部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做“以竹代塑”产品的使用者、推广者,做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做美丽中国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带头营造绿色发展、低碳生活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直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七、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进“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担任成员,建立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协调“以竹代塑”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二十一)加强政策支持。将“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对竹产业补链作用强、带动作用大的初级加工网点设备和“以竹代塑”新产品智能制造设备,支持纳入池州市产业发展政策范畴。积极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中央预算内资金。将“以竹代塑”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开发符合“以竹代塑”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将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培育。(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对园区外的“以竹代塑”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初级加工网点厂房、竹业晒场、烘干及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相关设施范围;对竹产业补链作用强、带动作用大的初级加工设备和“以竹代塑”新产品智能制造设备,按规定纳入我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重大项目用能和环保指标,实行市级统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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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竹藤通讯

编辑/蜗牛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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