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生态文明
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宣出字[201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深入宣传林业的作用和地位,集中展示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进展、举措和成就,进一步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二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契机,通过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林业故事,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地位和成就,扩大林业影响,凝聚正能量。
二、活动组织
本届活动由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办,关注森林网(www.isenlin.cn)为承办方及展示交流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日至8月30日为公开征集时间,9月1日至10月30日为作品评选时间,11月在相关媒体发布结果公告并展播。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坚守政治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2、作品以故事片为主,须紧密联系活动主题,故事情节新颖生动,打动人心;
3、作品时长在30分钟以内,影片格式为mp4,制作时间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播出时间不限;
4、各地林业厅局、基层林业职工、微电影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在校师生等均可参加;
5、作品标题不超过15个汉字,不要出现“微电影”等字样;
6、作品须配发文字说明,包括影片简介、主创人员、参演人员、制作人员等基本信息;
7、作品投稿分类要准确,不要在不相干频道发表,也不要一稿多投几个频道。
五、作品提交
1、上传作品:作者将作品上传至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等视频分享网站,记录下作品的flash地址(以swf结尾);
2、网站注册:在“关注森林网(www.isenlin.cn)”实名注册,点击账号内左侧头像处,点击“账号信息”,填写完整的联系方式;
3、申请会员:点击左侧用户平台“高级会员”,再点击“在多个网站申请专业高级会员”,按提示操作,获得授权即具备参与资格,可自主发布作品;
4、发表作品:点击“会员发表作品”,填入标题,在正文中插入影片flash,点击“公开发表我的作品”,点击“书画视频”,勾选“原创分享”栏目,点击“发表到我的网站以及联盟网站”;
5、材料报送:在关注森林网下载《第二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连同作品的视频文件和申报材料U盘(含申报表和电影剧本的word文档),邮寄至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出版管理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5号楼,中林商务429房间,邮编:100013,联系人:于彦奇,联系电话:010-84239223。
六、作品评选
1、确定候选作品:候选作品由网站点赞推荐和邮件推荐两种方式产生。
点赞推荐:活动征稿期间,获得点赞数最多的20部作品即为候选作品;
邮件推荐:未进入榜单的作品,如确实优秀,可由亲友推荐或自荐,须附作品链接及推荐理由。邮箱为:dasaihuodong@126.com。
主办单位对候选作品进行初步审查,剔除违规或不合格作品。
2、专家评审确定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候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十部“十佳影片”和十部“优秀影片”。
七、结果公示及展播
1、评选结果将于11月在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关注森林网等媒体公布;
2、主办单位为入选作品的制作单位或制作人颁发证书;
3、入选作品将择期在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关注森林网等网络媒体上展播。
八、主办单位声明
1、参与作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情形,参与者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同时主办方将保留由此造成负面影响而进行维权的权利;
2、主办方尊重并保障参与作品的著作权,因参与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与人自行解决;
3、所有参与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凡参加活动者即视为授权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将参与作品用于科普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评选、宣传、网络展播等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5、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参与作品均不退还。
附件:第二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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