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
马关县成功颁发
首本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服务支撑绿色发展,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可变现资产,依法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实现生态美百姓富,马关县多举措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攻坚克难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入库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后,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县林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克服重重困难,全县林权数据纸质档案由林草部门顺利移交至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按相关法定程序移交县档案馆进行规范化管理,终将林权类纸质资料档案数据整合入库。
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关系
在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最大限度充分利用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成果办理不动产权证,严格落实原林权证不变不换要求,坚持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不对群众作强制换证要求,妥善处理好原颁发的林权证与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的关系。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
自然资源、林草两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联合出台了《合同签订管理备案联办机制工作方案》,明确林草部门负责做好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的备案工作,林权合同签订前,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的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明确界址、面积等信息,确保地籍调查成果满足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需要;明确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受理一宗、调取一宗、完善一宗、移交一宗、整合一宗的方式将整合数据导入省级统建的不动产权籍监督管理平台及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纳入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范畴,做到一窗收件,资料内部共享流转。
通过协调联动和多方努力,马关县2023年10月将全县原有林权数据全部整合入库后,组织专人重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流程,梳理打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各环节,依法依程序在省级统建平台上办理完成马关县首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什么是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
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有什么作用?
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的登记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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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以下是对其详细解析:
一、重要性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将林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有助于明晰林地产权,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并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权利类型
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权利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适用于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按照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的情况。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适用于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情况,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适用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情况,以及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并依法流转的情况。
三、登记流程
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证的登记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受理凭证交予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核:登记机构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包括申请材料是否提交齐全、申请主体与申请材料是否一致、申请的内容是否与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内容一致等。
登簿: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由登簿人员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发证: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制作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立卷归档: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将所有的登记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注意事项
权属纠纷:申请登记的林地权利如果存在权属纠纷,应当先解决纠纷,再申请登记。
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申请人应提供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已依法登记发证的),如果没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办理首次登记或者原首次登记未完成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的,由登记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地籍调查。
权利类型确定:申请登记的林地是国有林地还是集体林地,是通过审批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其他承包方式取得还是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应根据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类型的适用情形,确定相应的权利类型。
依法登记:申请登记的权利如果已经依法登记,则应根据不动产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确定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类型。如果尚未依法登记,则应先办理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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