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榆林日报 作者:董婷
专业号:陕西省榆林市林草局
2024/12/9 14:39:07
本报讯(通讯员 董婷)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了解和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近期,公安横山分局城关森林派出所民警与辖区群众,携手救助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16日,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赵石畔公路段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对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除翅膀受伤外再无其他外伤,遂第一时间移交给横山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6月16日,该所接到塔湾镇高粱湾村村民报警称,在农田发现一只被地界铁网卡住的猫头鹰。民警现场检查,发现猫头鹰翅膀受伤,随后联系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目前,该猫头鹰已由工作人员带回做进一步检查,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6月19日,该所接到赵石畔电厂员工报警称,发现一只不认识的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该鸟进行检查,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并发现其无明显外伤。随后民警将其移交区林业工作站进行专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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