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芒卡边境派出所与当地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
“陈警官,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我下班途中捡到一只猫头鹰幼崽,要交到派出所吗?”该所民警陈龙接到辖区群众曹某发送的短息。看到信息后,陈龙立即联系曹某并驱车赶往其家中了解情况。经了解,曹某下班途中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一只猫头鹰幼崽嘴角带有血迹,但总体生命体征良好,曹某因害怕其死亡,遂将其带回家。后曹某通过网络查询得知猫头鹰幼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遂向派出所进行求助。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至派出所通过对其投喂肉丝和饮用水进行悉心照料。
目前,该所已按规定将猫头鹰移交有关部门救助处理。
民警温馨提示: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无法辨别的野生动物或识别出是国家保护动物,切勿直接接触,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请求处置,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