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亮 朱丽瑛 少数民族聚居区往往也是我国的生态屏障区、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兼具复杂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考察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就是这类区域的代表。因此,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来说,筑牢祖国边疆生态屏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事关强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永续发展。 积极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绿色发展,首先必须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安全。据统计,我国民族自治地区有328个县(旗)位于2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涵盖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4种类型,占区域总面积的48.5%。这些地区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统筹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等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全要素协调和管理,着力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 其次,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同时,必须摒弃以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把生态立区、生态富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避免陷入“人为破坏—主动治理—自然恢复—再人为破坏”的恶性循环。应立足本区域的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比较优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来源。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升级支持力度,抓住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要弘扬各民族优秀生态文化,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许多少数民族在与自然长期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朴素情感认知与行动自觉。比如,蒙古族传统文化中有生态保护“约孙”,作为约定俗成的规矩,内容包括保护马匹、保护草场、择期围猎、保护水源、防止荒火、珍惜血食、节约用水、讲究卫生等。又如,侗族也有诸多保护自然生态的谚语:“山林树木是主,人是客。”“祖先留下的地盘犹如一张桌子,人多了就会垮。”必须充分尊重和弘扬各民族优秀生态文化,在系统整理的基础上从中汲取生态文明建设的智慧和滋养,进一步引导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意识,让生态文化成为其共同的价值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内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共建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http://epaper.cenews.com.cn/html/2023-06/14/content_8731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