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项目资金作用,7月9日,我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河南省灾后重建资助公益项目的公告”,公开征集在河南省开展的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项目,经初筛申报数量,不满足有效申报项目数量。现拟重新公开征集,相关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情况
(一)资助支持项目方向:支持在河南省受洪灾地区开展的环境整治、绿色重建等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项目。
(二)资助支持金额及数量:每个项目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共资助支持6个项目。
(三)实施周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政府部门,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普票、专票)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四)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Word文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重新—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申报单位名称”。
(二)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以下申报单位资质材料扫描件:
1.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1月15日。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四)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唐老师、栗老师
电 话:010-67102844
邮 箱:tangling@cepf.org.cn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附件:申报表-第二批“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河南省灾后重建公益项目-新版.docx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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