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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滥砍乱伐林木,丽江三人获刑

媒体:“丽江林草”微信公众号  作者:内详
专业号:泸沽湖保护区管护局 2023/6/25 16:00:45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哺育着各种飞禽走兽,生长着多种珍贵林木和药材,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作用。但有一小部分人却为了追求利益铤而走险,最终落入法网。

    2023年5月26日,由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某、苏某某、王某某滥伐林木案一审宣判,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5000元;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20000元;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同时,因该案破坏森林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人连带承担异地补植补种费用88914元。

现场勘察

    被告人胡某某在宁蒗县经营一家农业公司,流转了一片林地开展药材种植。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胡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将生长中的云南松活木出售给被告苏某某、王某某。苏某某雇请小工砍伐云南松473株,立木蓄积115.7525立方米。王某某雇请小工砍伐云南松38株,立木蓄积28.1405立方米。

现场指认

     检察机关认为,三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事前协商砍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修复生态环境,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宁蒗县林草局就该案进行了补植补种造林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案需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即1533株,并有五年的管护期,保证成活率达到85%,补种和管护费用共计88914元。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三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小凉山检察、局资源林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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