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论坛内容 > 内容 > 正文 站内导航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

媒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满朝旭
专业号:林业新闻处 2010/11/3 10:04:39
 

中央台记者调查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激发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农民们也期盼,林权改革有更优惠的政策出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2006年,云南省腾冲县新岐村积极响应林权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这个4169人的村子,人均拥有商品林15亩,经济林6亩,当地村民闫维芳告诉记者。

  闫维芳:我11亩地,林改前没有效益,当前隐性的效益是多的,这点儿树四五年后,一亩山可以卖到一万钱。

  在江西省武宁县武宁湖附近有一座农庄,庄主徐鸿建告诉记者,林改之后,300亩果园全都归他所有,他这才建起了农庄。

  徐鸿建:这几年林改这块政策好,我们才种上果树,我的杨梅树每一棵树可以产70斤左右,最少可以搞到300块钱左右,像我们家有300来亩果园。

  不过,在调查之中,记者也了解到,不少林农还对林改提出了进一步的期望,腾冲县猴桥镇的一位林农就表示,希望今后的贷款能更好贷一点儿。

  林农:现在存在的困难就是中幼林抚幼资金不足,林业上的贷款还是不够足。

  而在湖南浏阳的一位林农则希望森林保险的每亩56分钱的保费能够再便宜点儿。

  林农:对于我们林场来说,56分钱一亩负担不是很大,但是对于老百姓就不同了,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两三个月的工资,所以国家看看能不能在保费的方面可以少交一点。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2010109报道)

阅读 170
省份 融媒体指数 融媒体系数
平均数 1


Loading...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