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010年10月12日电(记者徐扬 冯雷)在辽宁省率先试点进行林改的本溪满族自治县,5万多农户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形成了“不砍树,也能富”的新理念,走上了致富之路,并且取得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效果。
地处辽宁东部山区的本溪县,林业用地面积413万亩,人均16亩,是全省的林业大县。2005年本溪县作为试点率先开始了第四次林改,将集体林产权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还权、还利、还林于民。到2007年,全县5.1万农户完成林改,240多万亩林地成为了老百姓的“摇钱树”。
“林改后我们就吃了定心丸。”本溪县东营房乡林农谢廷库说,前几次林改不彻底,林农怕政策变,不敢投入搞林下产业,也没有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只盼望什么时候给砍树指标。林改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谢廷库说,自家有200多亩林地,林下种了野菜刺龙芽和林下参等经济作物。由于培育得好,“不算林子,光人参一亩地也值几十万元。”
如今,老谢已经成为本溪县远近闻名的致富大户,像老谢这样靠山吃山、靠林生财的农民也越来越多。本溪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刘俊文说,林改后,发展林下经济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突破口。经过几年发展,林药、林菜、林果、林游和林工五大产业已经初具规模。
2009年,本溪县农民人均涉林收入达到4560元,比林改前提高了五倍,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比重由40%增加到60%。目前,全县林农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达到2000多户。
林改富农的同时,也让植树造林、生态保护成为了群众的自觉。林农由过去的“要我造林”变成现在的“我要造林”。五年来,全县造林面积累计达到55万亩,其中社会投资造林占80%以上,相当于改革前10年造林面积的总和,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到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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