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川毕汇、万商云集”,故名万州。熙熙攘攘、繁花似锦的重庆市万州区,最大的区情是移民。
三峡水库蓄水后,全区已淹没各类土地49平方公里,动态移民26.3万人,涉及直接淹没线下的人口16.17万人。
大量的移民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搬迁安置,使林业发展矛盾重重:
森林覆盖率降低。库区干流万州段的森林总面积51.18万亩,直接淹没减少成片生态林面积2.66万亩,库区干流两侧森林覆盖率降到25%。
人地矛盾突出,争山争地现象纷纷出现。
林农收入减少。新安置的土地质量较差,栽植的经济林和生态林生长缓慢。
2005年,万州区委、区政府把林改作为促进库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林改的巨大效益,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使移民矛盾得以解决。库区移民走上了“稳得住、能致富”的新路。
一个“均”字让移民享受平等阳光
保证移民的林改权利得到真正落实,是促进林区稳定和移民安定的良策。为此,万州坚持3项原则落实林改政策,使移民平均享受到林改的温暖阳光。
一是重新调整原则,即就地后靠移民享受所在组同等待遇,在淹没线上的林地基本不变,不足部分面积在外迁移民或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中给予补齐。二是平均到户原则,即移民与非移民在林地承包经营的面积分配上一视同仁,采取找平的办法,将林地落实到户。三是收归集体原则,即对外迁安置移民所剩林地,采取入股方式,收归集体统一经营。
以上移民的林地落实,都颁发了林权证,颁证率100%,切实维护了移民的合法权益。
“特色林业经济”使移民享受富裕生活
致富才能真安稳。为鼓励移民发展林业产业,万州区政府出台了特色林业奖补政策。
该政策规定,凡新种植名、特、果树100亩以上,连片种植中药材100亩以上,食用菌10亩以上,并能帮助农户增加收入的每亩分别补助100元、200元、300元;自主创业农户在2009年基础上,林地种植果树20亩、中药材10亩、食用菌2亩以上,并且当年纯收入达到1万元者,补助1000元。
发展林业经济,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万州区把长江两岸绿化工程、林业经济发展项目重点安排在移民乡镇,实施特色林业经济项目。
在政府的重点扶持下,武陵镇万亩桂圆硕果累累,新田镇香料百里飘香,太龙镇林下种榨菜“榨”出油水,新乡镇笋竹节节向上……
据了解,万州区规划到2012年全区主要移民镇乡新建林业特色基地35万亩,实现林农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20%以上,帮助移民3年增收过万元。
在新田镇五溪村,重庆市移民先锋、村主任冉振爱成为林业“特色大户”。从2001年开始,冉振爱就借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东风,带领全村移民在荒山秃岭上栽种柑橘、枇杷、荔枝等,并在林下养起白鹅。到了2009年,五溪村移民人均纯收入4700元,比万州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30元多270元。
冉振爱说,今年他又带领移民重点打造了5000亩柠檬和2760亩笋竹、1000亩林下培育香菇以及种植小米椒四项产业,“力争‘十二五’期间,全村移民年纯收入2万元以上。”
像冉振爱这样的特色大户在万州区屡见不鲜。仅五溪村从事林业产业50亩以上的林业大户就有42户。
林改成效初现 让移民享受稳中致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过实施林改,库区移民不仅依法获得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并逐步走向致富的道路。移民普遍感到“生活有盼头、前途有奔头”。在万州,移民的林区社会稳定,林区的移民情绪安定。
截至目前,万州林改取得三大成效。
一是特色林业经济初具规模。通过出租、入股、转包、联营等形式,全区已成功引进和培育林业经营企业31家、林业专业大户203家,实现林地流转30.5万亩,引进社会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初步建立起速生丰产用材林、生物质能源、笋竹、香料、林下种养殖、森林旅游六大林业产业基地。
二是林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全区建立了11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组织,注册资金达210万元,发展会员1402人,带动3410家移民走上了致富道路。
三是移民收入明显增加。其中,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分别按每年每亩4元和0.7元的标准进行生态补偿,农民从中获得收入300万元。育林基金征收比例降低,对批准采伐的林木、竹材由原来的20%-25%降低到现在的10%,大大减轻了移民的涉林负担。另外,移民从林地流转和在涉林企业打工获得的收入也在逐年增长。
(中国绿色时报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