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遭遇三只“拦路虎”
广西浦北县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全面均山到户,让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是浦北县实施林改的基本任务。可一落到实处,就遇上了三大难题。
林业“三定”时保留的集体统管山,由于各个时期林业政策的不一致,一部分已流转为企业或大户承包经营,一部分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在少数农户手中,还有一部分虽然由集体统一管理,但已划为公益林。如何让农民均等地享有这三部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成为浦北林改面临的三只“拦路虎”。
是绕道而行,简简单单地勘界确权、换发林权证?还是迎难而上,尽可能公平地均分到农户,让农民得大头?浦北毅然选择了后者。
“均山到户费时费力、棘手问题多,但分山彻底,利益均衡,能确保农村长期的和谐稳定。”浦北县县长申汉烈说。浦北县把均山到户率作为推进改革的硬指标,到2010年9月底,已累计完成发证面积223.8万亩,均山到户率85.3%。
巧分“大户山”、流转山和公益山
在林改中,浦北县采取四种途径灵活解决“大户山”的均山到户。林木成熟的,优先发给采伐指标,造林大户伐木后把山还给得山农户。造林大户也可以与得山农户签订租地合同,付给租金,经营到林木采伐后再将山还给得山农户。得山农户还可以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同造林大户共同管护山林。造林大户也可以将活立木一次性作价卖给得山农户,由得山农户继续经营。
浦北县采取预期均山的办法,在维持原有经营合同的情况下,实现了“流转山”的均山到户。把山预分后,由村民与村民小组签订协议书,流转期间的承包费或租金,按预期均山中各户所占的比例均分到户,流转期满后经营权回归农户。
白石水镇新圩村新一村民小组有集体山391亩,1996年承包给他人种植荔枝,按合同约定,承包期20年,期满后荔枝和山一起归还村民小组。预期均山后,村民梁德华分得了8.96亩269棵荔枝,再过几年就是这些荔枝树的主人。预期均山的办法,真正实现了“软”均山、零侵害、零纠纷。
公益山既要均山,也要保护生态。浦北县从实际出发,宜分则分,尽可能地把集体统管的公益林确权到户。到户的公益林由村民小组和农户签订协议书,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方法,把经营权、管护权、收益权交给农户。
公益林均山后促进了林下经济发展。龙门镇的红椎公益林均山到户后,当地农民在林下种植红椎菌,并成立了红椎菌产业协会,组织千家万户管护红椎林。2009年,全镇红椎菌产量达250吨,农民收入1亿元,仅收入1万元以上的农户就有1200多户。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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